其實,保障房建設與申請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都并非不可解決的頑癥。保障房建設是中央政府考核地方政府官員政績的一項硬性任務,開工數(shù)量和竣工數(shù)量都有明確而具體的指標要求。在這樣的硬性指標面前,一些地方官員把保障房這一民生工程當成了政績工程,在保障房建設中只追求開工數(shù)量和竣工數(shù)量,并以此作為政績上報。至于竣工之后的保障房分配,以及保障房的設計、規(guī)劃、基礎設施配套等問題,則因為并沒有被列入保障房建設任務的相關指標,而被排除在政績之外。這正是保障房大量空置,出現(xiàn)“房等人”現(xiàn)象的重要原因。
因此,地方政府必須有勇氣直面這一問題,在選址、配套設施建設、財務、申請保障房家庭等方面實行公開,接受民眾監(jiān)督,讓民眾在保障房建設中享有表達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保障房建設不能以房為本,而必須以人為本。政府官員的政績單子上,開工量、竣工量的指標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應當把實際解決了多少戶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作為主要指標,這樣才能讓民生工程真正成為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