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鐵二號線復興門站,幾個乞討者居然從兜里掏出了iPhone6拍照留念。南京有一名地鐵乞丐不僅“月薪”過萬,有兩套房,還隨身帶著港澳通行證和護照,“城里磕頭,回家蓋樓”早已成普遍現象。那些用自己的血汗錢資助乞丐的善心人士,不知了解真相后是何感觸。
全國各地的職業乞丐數量驚人,其乞討所得更是天文數字,這些錢如果用于資助真正的貧困者和需要幫助的人,也許能讓許多家庭恢復歡笑。嚴懲職業乞丐,不僅能加大惡意行乞和乞討行騙的違法成本,客觀上也能防止更多善款被騙。
以涉嫌詐騙罪刑事拘留職業乞討人員有充足的法律依據?!缎谭ā返?66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利用人們的同情心行騙的職業乞丐,完全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其乞討收入加在一起,也達到了詐騙罪5000元的立案標準(對職業乞丐來說,這只是一周的收入)。
至于一些人擔心的涉案金額也并非很難計算。除了可以通過查職業乞丐的真實財產和日常消費,推算出其多年的行騙所得外,也可根據其一段時間內的乞討收入總和,來算出詐騙金額。至于所沒收的違法所得,應尊重財物原主的意見,用于資助真正困難的群眾。也免得有關部門背上和乞丐搶錢的惡名。事實上,以往很多部門就是擔心懲處職業乞丐容易引發公眾誤解,才會坐視職業乞丐行騙。如果明確沒收職業乞丐違法所得后的用途,既便于操作,也能得到更多人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