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人社局副局長楊振風介紹說,根據《關于印發洛陽市公益性崗位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市本級公益性崗位崗位補貼為868元。自今年7月1日起,洛陽市城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400元,此次調整后,補貼將由最低工資標準的70%調整到80%,也就是按照每月1120元進行補貼。調整后的崗位補貼標準自2014年7月1日起執行,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列支。
公益性崗位是指由政府出資扶持或通過社會籌集資金開發,以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為主,符合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務性崗位和協助管理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可以申報公益性崗位
1.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2.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登記失業人員
3.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
4.困難家庭中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
5.就業困難的被征地農民
6.失業的殘疾人員
7.失業的城鎮復員轉業軍人
8.失業的縣級以上勞動模范
9.失業軍烈屬
10.失業的需要撫養未成年人的單親家庭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