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劃定
臨時攤點集中經營區域
會議審議了《福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草案)》,這是福州市對市容和環衛管理重新立法,將法規調整范圍從城區擴大到各縣(市)建制鎮。現有的《福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于1992年實施,之后曾4次修正,但都只是對個別條款進行調整,管理責任不清、處罰金額過低、執法手段不足等問題日益凸顯。
對于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亂懸掛小廣告等“牛皮癬”問題,草案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建筑物、構筑物、樹木以及管線等公共設施上張貼、涂寫、刻畫、懸掛小廣告,違者由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書面通知電信部門暫停小廣告上公布的違法行為人通信工具號碼的使用,電信部門應在接到通知后暫停其使用。
對于占道亂擺攤問題,草案擬采取堵疏結合方式,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不影響消防安全、道路通行的前提下,可以在本轄區內合理劃定臨時攤點集中經營區域,報縣(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進入臨時攤點集中經營區域的經營者,應當在規定的區域、時間范圍內有序經營,配備經營設施、衛生設施和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經營場地整潔。
電梯及企業公共場所
擬增列為禁煙場所
《福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昨日提交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二審。二審稿吸納了不少一審的意見建議,禁煙場所擬擴大,限煙場所還將逐步轉為禁煙場所。電梯、企業公共場所等空間都擬增列為禁煙場所。
二審稿規定,禁止在各類公務、大型公共活動中提供煙草制品和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煙草制品。煙草制品銷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制品,對難以判斷是否成年的,應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對不能出示身份證件的不得向其出售煙草制品。為增強法規可操作性,二審稿還規定有向未成年人售煙行為的,擬最高處以5000元罰款。
市人大常委會會議昨天還審議市政府關于福州市旅游業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福州市正加大引資推進建設,促進三江口文化旅游、羅源世紀金源海洋世界項目等大型旅游項目建成開業。開發旅游伴手禮等福州特色文化旅游產品,目前已確定旅游商品購物點選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