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要求各地嚴格按照《青海省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管理辦法》規定,足額安排落實醫療救助配套資金;逐步擴大“一站式”醫療救助服務網點覆蓋率,進一步提升醫療救助工作服務水平,充分保障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病有所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