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的教育機會需要民間督促政府來提供,如果慈善助學應以需求為依據,同樣是家庭貧困,一個成績好,一個成績不好,憑什么認為成績好的更需要幫助,成績不好的不需要幫助?如果著眼于未來的回報,現在的好成績意味將來貢獻大,成績不好就不能成為有用之才?
該如何定義助學?如果一個孩子家里很有錢,但成績不好又品行不良,是要放任自流,還是需要有人幫助他走上正路?如果有人幫助富人家的孩子搞好學習,改掉壞毛病,算不算助學?
沒有絕對的公平沒錯,但這不能成為拒絕公平的理由。如果捐贈者的意愿建立在認知誤區之上,也該由他去嗎?本博認為資助一個貧困學生是一種慈善行為,滿足的是他的個體利益,原本就不在公益(公共利益)的范疇。
成績差的貧困學生被“愛心人士”拋棄,政府缺少積極性為心智障礙兒童提供教育機會和特殊教育資源,其中的“功利”動機何其相似?
那些成績不好的孩子,未來的人生軌跡大概是這樣的:1、初中或高中畢業或沒畢業就出去謀生,在工地、流水線工廠等處打工,通常工資不高;2、進入職校一技傍身,興許能躋身中產;3、極少數艱難創業,成就一番事業,為其效力的也許就有自小成績好者。
助學顯然也需要創新,重視效益最大化。如果你選擇資助成績好的學生,可以鼓勵他幫助成績不好的同學,或其他有助于其品格的方式為條件,如果你資助成績不好的學生,可以設定期限和不限于成績的成長目標,告訴他如果沒有達到目標就會取消資助。——只看成績的助學顯然過于簡單。
在我做山村教師時,班里有個孩子家里很窮,成績很差,分數經常是個位數,但他其實很聰明,也很孝順他奶奶(父母在外打工),他也很會剪紙、做手工。類似這樣的孩子其實很多,而他們的需求,絕不僅僅是捐款資助這么簡單。助學的內容本應很豐富,但現在助學基本就等于資助成績好的窮學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