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后悔,不該為了錢去傷害他人。”在法庭宣判后,謝宗良流露出了悔恨。與謝宗良一起受到法律嚴懲的還有他的10名同伙。
法院審理查明,在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間,以謝宗良為首的11人犯罪團伙在廣西防城港市、東興市、崇左市龍州縣等中越邊境城市,以假冒警察手法先后對16名越南籍婦女實施了綁架和拐賣。
謝宗良是“假警察綁架拐賣越南婦女案”的“導演”和“主演”。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稱,2012年4月,一名叫“阿鋒”的中國籍男子對謝宗良說,如果能找到越南婦女,可以賣給他。發現了“商機”的謝宗良于是便購買了手銬、膠布等工具,糾集謝乃文、廖汝云等人在中越邊境謀劃綁架拐賣越南婦女。
謝宗良等人使用撿到的身份證件在中越邊境城市的賓館、酒店開房,先召嫖越南籍賣淫女,再假扮警察查房,將越南婦女綁架至廣東省湛江市,然后再通過何瓊綠、李珍等人將這些越南婦女出賣給廣東一些從事賣淫活動的犯罪組織。
“每賣一名越南婦女可得上萬元,除去油費等支出,起碼也有3000元以上的利潤。”謝宗良交代,他們綁架的越南婦女都從事賣淫活動,看到假扮的“警察”,根本不敢反抗,綁架和挾持過程一般都比較順利。
“經貿往來促進了兩國之間人員往來,走私、販毒、拐賣婦女兒童等邊境犯罪問題隨之凸顯。”東興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長莫運朝說,近年來中越兩國警方已經形成了一套運轉有效的中越警務合作機制,兩國警方多次合作破獲涉越邊境犯罪案件或跨國犯罪。
今年3月6日,中國警方解救了一名被拐賣到中國河北省的越南婦女阿翠。經過聯系,廣西東興市公安局立即啟動中越(東興-芒街)警務合作,向越南發出協查通報了解阿翠的情況。3月10日,被拐2年多的阿翠由東興出境與家人團聚。
“中越兩國經濟合作越緊密,就要求雙方在打擊邊境犯罪上越要加強合作。”廣西社會科學院副院長黃志勇表示,越南是中國“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合作伙伴,兩國正在多個口岸邊境城市規劃建設跨境經濟合作區,中越邊境地區融合發展將會大大提速,兩國警方必須加強溝通和協作,共同打擊邊境犯罪,為兩國經濟合作和人員往來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