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廳近日印發《河南省中小學校安全“十必須 十不準”》(試行),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校安全工作。
“十必須 十不準”主要包括:必須明確崗位安全職責,定期落實崗位安全專業培訓,不準出現失職、瀆職行為;必須按規定開展好安全教育課及有關活動,不準擠占、壓縮安全教育時間;必須健全安全風險預案,不準開展未經批準、沒有應急預案的大型活動或集會;必須保障師生身心健康,不準出現欺凌和暴力等不法行為;必須每天巡查校園及周邊環境,不準漏報、瞞報安全隱患;必須嚴格執行火、電、氣及危化品的管理規定,不準違規操作使用;必須每天檢查食品衛生并落實值班負責人陪餐制度,不準有“三無”、過期、變質食品;必須保障車輛安全,不準使用無資質的車輛及駕駛人員,杜絕出現不正規校車接送學生等行為;必須守護“校園凈土”,不準商業廣告、商業活動、有害App和毒品等進入校園;必須設置黨務校務公開欄,不準暗箱操作、不公開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