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宣傳工作,南昌市西湖區(qū)將九月作為未成年人保護月,在全區(qū)營造關心、重視未成年人保護的良好氛圍。9月25日上午,由新法制報社聯(lián)合省律師協(xié)會主辦的第567期“公益律師進社區(qū)”活動,聯(lián)合西湖區(qū)普法辦、共青團西湖區(qū)委員會走進金盤路小學,開展以“呵護青春花蕾 關愛兒童成長”為主題的“獻禮七十華誕 唱響法治西湖”系列法治宣傳活動。
此次活動邀請了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師事務所李超律師作為主講人,他為孩子們帶來一堂生動有趣的普法講座。講座結束后,活動主辦方針對學生日常遇到的法律問題開展有獎問答,并向孩子們發(fā)放了《趣味學憲法》、《法治潤洪城》等書籍。
“你們知道與小學生相關的法有哪些嗎”
在普法講座上,李超律師為了讓孩子們了解違法與犯罪的區(qū)別和聯(lián)系,講了兩個案例:小強用墨水弄臟了小明的衣服, 造成了較為嚴重的損害,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小強的行為屬于違法,但未構成犯罪;小王做惡作劇,造成小劉眼瞎,小王的行為屬于犯罪,涉嫌故意傷害罪。
“違法不一定犯罪,犯罪一定違法。”李超介紹。違法是指特定的法律主體(個人或單位)由于主觀上的過錯所實施或?qū)е碌摹⒕哂幸欢ㄉ鐣:π浴⒁婪☉斪肪控熑蔚男袨椤_`法行為表現(xiàn)為超越法律允許限度的權利濫用、作出法律禁止的行為以及不履行法定的積極義務等。嚴重的違法行為,觸犯了刑法的,構成犯罪。
“你們知道法是什么嗎?與小學生相關的法有哪些嗎?”李超以互動的形式,為孩子們普及法的概念和我國現(xiàn)行法律體系,梳理出與小學生密切相關的法律:《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家庭法》、《道路交通法》、《刑法》等,并講解了小學生受法律保護的權利:接受義務教育權、接受父母撫養(yǎng)權、保護個人隱私權、維護人格尊嚴權、享受勞動保護權、人身安全、財產(chǎn)繼承權等。
以案釋法助學生們理解法律知識
“同學們,你們能舉例說說哪些是違法行為嗎?”李超問道。
一位學生作弊被發(fā)現(xiàn),監(jiān)考老師沒收了他的書和卷子,并讓他退出了考場。對此,考生很不服氣地說:“不就是違反了校紀嗎,有什么了不起的?”“大家討論下考生考試作弊是一種什么行為?”李超舉例道。
“我國《教育法》規(guī)定,受教育者應當遵守學生行為規(guī)范,尊敬師長,養(yǎng)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考試作弊是違反學生行為規(guī)范的。”在經(jīng)過一番激烈的討論后,李超表示,學生只有踏踏實實、認認真真學習,才能學到知識、掌握本領。考試只不過是檢查學生對知識的掌握情況,督促學生學習的一種手段,并不是教學的目的。通過作弊考了高分,不代表學會了這些知識,最終害的是自己,這種行為也違反了《教育法》的有關規(guī)定。
“一天,一名小學生在上學的路上拾到一個皮包,內(nèi)有5000元現(xiàn)金。失主知道后,向該學生索要。該學生拒絕道:‘皮包是我撿來的,不是偷來的,我撿到的就歸我所有’。”李超舉例道,并向?qū)W生們發(fā)問:“這名學生說得對嗎?撿到東西真的可以歸自己所有嗎?”孩子們一致認為該學生的說法是錯誤的。李超介紹,根據(jù)我國《民法總則》規(guī)定,拾到東西不歸還是違法的。別人在路上或其他地方丟失的東西,以及農(nóng)民養(yǎng)的牛、羊等跑丟了,都不能說誰撿到就是誰的,無論誰撿到別人丟失的東西都不能自己占有,應交給失主。
李超結合小學生的年齡特點,總結出五條小學生行為準則:1.育愛心,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2.勤學習;3.拘小節(jié);4.抗誘惑,遠離黃、賭、毒;5.慎交友。引導他們做文明守法的小學生。
面對不法侵害視情況應對
在普法講座上,李超勉勵學生們認真學好法律知識,增強辨別是非的能力。李超舉例道:“如果被歹徒盯上,千萬不要驚慌,要保持頭腦清醒、鎮(zhèn)定,根據(jù)自己的體力、周圍情況、歹徒的目的來決定對策。如果條件允許的話,可以迅速向人多的地方轉移,以求得幫助。”
“如果被歹徒糾纏,應高聲喝令其走開,可以用隨身攜帶的雨傘和就地揀到的木棍、磚塊等作防御,并迅速跑向人多的地方。若遇到攔路搶劫的歹徒,可以將身上少量的財物交給歹徒,與其周旋,同時記下歹徒的相貌、身高、口音、衣著、逃離的方向等情況,事后立即報警,并告知家長、老師。”李超表示。
“如果發(fā)現(xiàn)歹徒正在作案,在既不能馬上報警,又不能保證自己的呼叫聲能被別人聽到的情況下,不要盲目呼叫,也不要冒險與歹徒搏斗。如果歹徒作案是為了搶劫錢物,你又處于孤立無援的困境之中,可以把身上帶的財物扔給他。寧可讓歹徒劫財,也不要喊叫、與其搏斗。關鍵是要記清歹徒的衣著、容貌、口音等特征,待其逃跑后,立即報案。”李超告訴學生們。
在普法講座結束后,“公益律師”還針對學生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開展有獎問答,充分調(diào)動了學生們的積極性,加深了學生們對法律知識的理解。此外,南昌西湖區(qū)普法辦還向孩子們發(fā)放了《趣味學憲法》、《法治潤洪城》等書籍200余本,引導孩子們學法、知法、守法。
咨詢實錄
9歲是否有權保管壓歲錢
問:我今年9周歲了,每年的壓歲錢在2000元左右。我的壓歲錢是屬于我的嗎?我有權不讓媽媽保管、自己保管壓歲錢嗎?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師事務所劉江雲(yún)律師:根據(jù)我國《民法總則》第十九條規(guī)定,9周歲未成年人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首先,你的壓歲錢肯定是屬于你的。其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做與其年齡、智力、精神狀況相適應的行為,保管2000元壓歲錢與你目前的年齡、智力并不相適應,因此只能由你的監(jiān)護人,即你的父母代為保管,也就是說除非經(jīng)得你父母同意,否則你沒有權利自己保管2000元的壓歲錢。
父母有權替子女拒絕禮物嗎
問:我記得在我六歲的時候,大伯想送我一架鋼琴,我很想要,可是我媽媽說不能要,拒絕了我大伯。媽媽有權替我拒絕大伯送我鋼琴嗎?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師事務所劉江雲(yún)律師回答:根據(jù)我國《民法總則》第二十條規(guī)定,6歲未成年人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未經(jīng)法定代理人代理,獨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于你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且接受贈與也是一種法律行為,所以你媽媽有權替你拒絕大伯對你的鋼琴贈與,你自己接受贈與的行為無效。
小學生犯罪要承擔責任嗎
問:不滿十二歲的小學生,如果犯罪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師事務所何鈺瑤律師:我國《刑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了刑事責任年齡,十四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受刑事處罰。同時規(guī)定應當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可以被收容教養(yǎng)。此外,根據(jù)我國《侵權責任法》相關規(guī)定,十八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jiān)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jiān)護人盡到監(jiān)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chǎn)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chǎn)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jiān)護人賠償。
未成年人被侵害怎么辦
問:對于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問題,法律有特殊的規(guī)定嗎?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怎么辦?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師事務所何鈺瑤律師:一般而言,在遭受侵害后,《民法總則》即賦予權利人請求權,但是請求權受到訴訟時效的限制,不在規(guī)定的訴訟時效內(nèi)行使請求權的,將承擔喪失勝訴權的后果。值得注意的是,《民法總則》有兩個針對未成年人權利保護的條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也就是說,針對未成年人遭受侵害,訴訟時效起算有特殊的法律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