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黑幕——媒體成了“黑色喇叭”(轉)
2006-03-15
媒體靠我們養著呢!談到媒體,李丁流露出一絲不屑。
樓盤開工后,開發商開始策劃包裝上市。李丁向記者展示了周末的時間安排:上午接受某新報記者采訪,中午和某時報房地產專刊主編吃飯,下午在某咖啡廳和某電視臺廣告部主任喝茶,晚上則和某晨報副主編共進晚餐,他們只有一個目的——廣告。
按規定,樓盤必須具有五證兩書才能銷售,但媒體的眼睛似乎突然出現了盲點.據一份媒體研究報告,2001年房地產廣告占了媒體全年廣告量的55.67%以上,相當多的報紙都有房地產專刊,我們是他們的米飯班主,他們敢說什么!
媒體炒作的花樣很多,陽光、綠地、海景,污水四流的地方可以被說成天堂。李丁說,開發商都培養了一些記者,形成一個內部圈子,他們定期寫吹捧新聞,制造概念。比如最近報道的北京的一條臭水溝居然被說成水晶樓盤。
在媒體與房地產商的合作中,最具影響力和最有效的莫過于明星樓盤評選。明星樓盤是媒體的絕妙發明。看起來很堂皇,很現代,實際上,一樣見不得人!
李丁說,明星樓盤評比的一個重要指標就是廣告投放量,昆明某報的十大明星樓盤幾乎就是廣告投放量排名。一般而言,省級明星樓盤的標準是50萬元,國家級明星樓盤的標準是200萬元。10個明星樓盤加上若干推薦樓盤,粗粗一算就是上千萬純利潤!
冠名明星樓盤后,灰姑娘往往變成金鳳凰。昆明某樓盤參加明星樓盤評比前,幾百套房子只銷了70多套,評上明星樓盤后,不到一個月只剩了幾套,開發商臉都笑歪了。而與之對應的是北京美麗園剛剛評上明星樓盤就因樓板裂縫被告上法庭,把這種樓盤評為明星,媒體是不是應該負誤導之責?
同時,媒體的過度競爭也給房地產商帶來相當大的壓力。李丁表示鋪天蓋地的房地產專刊讓我們不得不上,媒體是公信力的象征,如果誰缺席了他們的評比,幾乎等于自動放棄了市場。如此一來,媒體的利益和開發商的利益緊緊捆綁在一起,他們能公正嗎?
據調查,一個樓盤的廣告投放量從50萬元~500萬元不等,占開發商實際投資的30%~40%.現在的房地產公司太多,廣告效果相對于幾年前大打折扣,惟一的辦法是加大廣告投入。
開發商的資本以關系和貸款為主,但廣告卻需要現金投入,媒體不是傻子,沒錢想上廣告或評明星樓盤,門都沒有!因此,開發商只有將后期建設資金投入廣告窟窿。很多樓盤出現配套設施不完善的問題,在這里就埋了病根。從某種角度而言,房地產廣告繁榮是以透支樓盤質量為代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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