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專家為大家分析了一下買房人最常遇到的“金木水火土”五大難題
金法:既“訂”難返 購房訂金打“水漂兒”
現象:訂金難退,是很多買過房的人遇到過的問題。被銷售員“數量有限,預購從速”的話一忽悠,很多人腦子一熱就交了訂金。回頭想想不合適想再要回來?給錢容易要錢難!往往是交涉很久沒有結果
專家建議:其實,像張新這種情況,可以先不表露退房的意愿,而是繼續簽合同。在簽合同的過程中,可以提出些補充協議,如果雙方因此爭執不下,導致合同簽不下來,那么訂金退還就有希望了。另外,提醒買房人,在交訂金的時候一定要確認是不是可以退,并在《房屋認購書》上注明。
木法:移花接木 精裝修遭遇“爛攤子”
現象:一直以來,在房產維權問題中,因房屋質量引發的糾紛一直居高不下。最明顯的是,有些開發商盲目追求高利潤,偷工減料、壓縮工期、擅改設計標準等,導致房子住進去后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
專家建議:買精裝修房子很容易遇到裝修質量問題。由于此類房屋質量糾紛,打起官司來比較麻煩。建議業主拿到鑰匙后,仔細檢查房子的每個細節,要求同來收房的開發商把問題記錄下來,并監督他們把問題解決
水法:海市蜃樓 配套亮點成“云煙”
現象:賣房時,銷售員大都吹得天花亂墜,會所、公園、學校、噴泉、物業……每個環節都承諾的相當好。等收房時,才發現———物業不是承諾的物業,會所也不是傳說中的會所。
專家建議:這種情況屬于開發商變更房屋外部規劃設計,也是一種對購買合意的違背。如果將該人造水渠的存在約定在合同當中,開發商應該所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沒有把該人造水渠的存在列入合同,但有足夠證據顯示開發商曾對其進行過宣傳,那么開發商可能承擔兩種責任:一是廣告欺詐,則買賣合同無效;二是屬于單方變更買賣合同成立的合意基礎,買方可要求解除合同。
火法:畫餅充饑 回報不成反“被套”
現象:現在市場上,很多項目會打出年回報率8—10%的字眼來吸引買房人。很多人覺得這樣的投資最劃算,還省了不少麻煩,沒有認真考察就簽了協議。事實上,近幾年來開發商卷錢逃逸的案子時有發生。
專家建議:秦冰告訴記者“如果這個開發商宣布破產,像小樂這樣的業主很可能拿不回房款了,還可能導致‘錢房兩空’。”他表示:“遇到這樣情況不是自己去銷戶,而是盡快找律師,運用法律的手段合理合法的解決這些糾紛。”
另外,很多開發商打出年回報率8%或10%等誘人的口號吸引買房人,買房人不要輕信,投資有風險,業主需謹慎,買房時要多考察多咨詢才是。
土法:自立門戶 “業委會” 物業造
現象:說起物業,很多業主的氣就不打一處來,服務態度差,管理混亂,亂收費、經常停水停電……一個小區的物業的好壞往往影響項目的租金高低,因此很多業主不喜歡把事情鬧大,只好忍氣吞聲。
專家建議:小區的業主應該聯合起來,成立真正屬于自己的業主委員會,這樣才能維護自己的權利,變被動為主動,必要的時候可以運用法律手段把物業換掉。
金地格林小鎮去年底曾舉行過業主自行投票選舉業主委員的活動,在公正公平的原則下選出了小區的業主委員,保證了業主的權益。建議業主可以注意籌備真正屬于自己的業主委員會
【來源: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