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消協發布了對高露潔、佳潔士、中華牙膏等64種牙膏的比較試驗結果:價位從1元至23元不等的牙膏產品在產品品質上并無顯著差異。但功效牙膏至少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且半數功效牙膏產品并未經過臨床試驗。
中消協公布的比較試驗結果顯示:牙膏產品品質差異小,價位相差懸殊的牙膏產品在產品品質上并無顯著差異,功效牙膏宣傳亂,消費者不要輕信功效牙膏的宣傳。
無統一標準功效牙膏有四大問題
北京市消協對北京、天津、上海等二十八家企業生產的64個品種的牙膏產品進行了比較試驗,價格從1元至23元不等,包括國有企業、外資企業、合資企業、民營企業生產的普通牙膏、含氟牙膏、中草藥牙膏等多個種類。
比較試驗顯示,目前市場上的功效牙膏至少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即:
第一,牙膏產品的功效目錄國家沒有統一的標準,現在國標《牙膏》未規定牙膏功效的認定標準,行業相關部門對牙膏功效的認定也沒有統一的標準;
第二,多數牙膏在包裝上明示有療效、具有輔助治療效果、預防某某疾病等宣傳語,但牙膏屬于日化商品而不是藥品,中國《藥品管理法》規定非藥品廣告不得有涉及藥品的宣傳,宣傳其具有療效的牙膏很多都涉嫌虛假宣傳和夸大宣傳;
第三,宣傳語模棱兩可,玩文字游戲,有的牙膏包裝說明添加物的療效,以圖誤導消費者;
第四,宣傳功效沒有經過相關臨床試驗,在牙膏生產企業向消協提供的功效證明中,有一部分是相關的成分報告文章而不是牙膏的臨床實驗報告。
“臨床試驗”驗證機構五花八門
為牙膏做臨床試驗的醫院也五花八門,在收到的臨床報告中甚至還有“某某職工醫院”出具的報告。
北京市消協發出消費警示:鑒于比較試驗結果及牙膏產品宣傳中的現狀,無口腔疾病、無齲齒的消費者,不要盲目選擇功效牙膏。患有口腔疾病的消費者,不要輕信功效牙膏的宣傳,應該先到口腔醫院診斷治療,由醫院推薦適應具體病癥的牙膏。
另外,高氟地區的消費者,盡量不要選擇含氟牙膏。消費者在購買牙膏產品的時候,應選擇正規廠家生產的牙膏,從外包裝上看,應注明產品名稱、商標、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凈含量等標識;由于內在指標消費者無法判斷,所以應選擇那些可信度高、信譽比較好的企業的產品。
抽樣測試3種牙膏未達“國標”
在測試中有61個樣品所有測試項目均符合牙膏國家標準,占總樣品數的95.3%。其中,汕頭市康王精細化工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易初蓮花防酸牙膏、易初蓮花超感白牙膏的凈含量沒有達到國家標準要求;廣東佛山市南海區潔康日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清爽綠茶超亮白牙膏的擠膏壓力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轉自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