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8點,吉林籍男子朱巖(化名)因在兒童醫院遺棄半歲女兒被送進看守所,成為西城公安分局拘留的首個棄嬰人。民警說,從棄嬰到發案約19個小時,朱巖被處3天行政拘留。把朱巖送到派出所的正是他當初“托孤”的另一患兒母親。
幼女治病急需10萬元
據月壇派出所民警周渤海介紹,朱巖和妻子是吉林來京務工人員,租住在海淀一城鄉接合部,以廚師為業,月薪約1200元。朱妻沒有工作,在家撫養半歲的女兒。
4月1日,朱巖夫婦帶女兒到兒童醫院檢查。朱巖告訴警方,最近女兒晚上睡覺時老是喘不上氣,嘴唇被憋成紫色。女兒被檢出患了先天性心臟病,且伴隨嚴重肺炎,院方建議馬上治療,但治療費要10萬元。朱巖夫婦哭著把女兒抱回了家,“孩子她舅舅就是先天性心臟病,家族遺傳的,沒辦法,孩子跟著我們肯定死路一條”。
夫妻合謀醫院“托孤”
朱巖夫婦合計著把女兒放到派出所門口,希望能有好心人收養,可又怕被民警發現,最后決定把女兒丟在兒童醫院,“就算沒有人要,醫院也不會見死不救”。
4月1日20點,夫婦倆把女兒的衣服、尿布、奶粉等物品裝到一個白色塑料包,由朱巖去兒童醫院尋可“托孤”的人。朱巖相中了一個帶孩子看病的母親,這個母親也就是后來把朱巖送到派出所的張蕾(化名)。
張蕾說,當時她正帶著扁桃體發炎的兒子到醫院輸液。20點30分左右,張蕾見一個30歲左右的中年男子抱著孩子走過來,男子皺著眉,使勁咽了口唾液,說:“大姐,你幫我抱一會兒孩子,我去找她媽,1分鐘就回來。”張蕾沒理他,但男子硬把孩子塞到張蕾懷里就跑,邊跑邊回頭說“1分鐘就回來”。這個男子就是朱巖。
張蕾等了兩個小時左右才報警。月壇派出所民警把孩子暫時放在醫院,由醫院幫助照顧。張蕾說,她愿意把人往好處想,覺得孩子父親有事耽擱了。
打工父親被拘留3天
第二天,張蕾帶兒子輸完液后到肯德基吃飯,在肯德基門口與迎面而來的朱巖夫婦巧遇。當時,張蕾愣住了,朱巖退了兩步,張了張嘴,欲言又止。最后,朱巖夫婦道出原委,并隨張蕾到派出所。
朱巖夫婦在派出所說,遺棄女兒后很不安心,才會在第二天又跑到醫院,找遍了所有科室,沒見到女兒,他們甚至跑到醫院花園去找,“還好碰到了那位大姐(張蕾),知道孩子現在沒事”。
當朱妻看到女兒后,撲上去痛哭,不停地說:“對不起,對不起。”
在民警周渤海提供的照片上,記者看到,朱妻黑色上衣、中長發披散,目光呆滯地望著熟睡的孩子,立在一邊的朱巖西裝外套,眼角向下,若有所思。
最后,月壇派出所根據3月1日實施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處朱巖夫婦3日行政拘留。由于朱妻還在哺乳期免予執行,朱巖成為該局處理的第一例因“遺棄嬰兒”被行政拘留的人。
民警周渤海說,派出所管界幾乎每周發生一起棄嬰案,找回棄嬰父母的情況很少。這些棄嬰一般都是生的外地孩子,父母無錢救治。
救助信息:“助醫行動”專項可助女嬰
昨天,記者從中國社會工作協會兒童希望救助基金工作部了解到,“愛心助醫行動”專項,可以幫助朱巖女兒。2004年,該工作部募集捐贈總額200.5萬元,其中148.9萬元用于助醫項目。2005年下半年,該工作部為50名心臟病兒童籌集100萬元的手術費。該基金聯系電話:64462431。本報記者 郭鯤
法律鏈接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被撫養人的,可以處5日以下拘留或警告。懷孕或哺乳自己不滿1周歲嬰兒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本應行政拘留但不執行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