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和市消協公布3月份投訴情況,汽車陪練只“陪”不練成為投訴熱點。
一位消費者投訴稱,他在汽車陪練公司交了270元接受10小時汽車陪練服務,剛練了1小時10分鐘,教練便以其技術不熟練、不能繼續上路為由,要求他再交700元參加系統培訓。
消費者認為,作為隨車教練理應指出實際駕駛中的問題,并告知如何改正,幫助消費者盡快適應公路駕駛,從而達到獨立駕駛的目的。而現在的教練卻處于“陪著練”的狀態。其次,陪練公司無權對自己能否上路進行評判,不讓繼續練車應屬違約行為。陪練公司則稱,之前雙方沒有約定教學的問題,讓消費者進行系統學習也是出于負責的態度。雙方爭執不下。
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在選擇汽車陪練服務時須簽訂服務協議,并約定服務內容、上下車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
【轉自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