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5月30日,一輛轎車突然沖入塘沽區東大街的人行道,撞傷了3名少女,當時就讀于塘沽六中的初中生謝曉榮也在其中。當天,謝曉榮被送往市內某醫院搶救。經診斷,謝曉榮全身多處骨折、失血過多,需要馬上輸血。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血型為RH陰性AB型的謝曉榮被輸入了RH陽性血,致使其體內產生了抗D抗體。專家告訴謝曉榮,這將影響到她的婚姻和生育。
2002年9月3日,市二中院對“少女被輸錯血”案的責任承擔作出終審判決,確認涉案醫院對輸血引起的損害后果承擔60%的責任,肇事司機張某承擔40%的責任。
此后,謝曉榮提起1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的訴訟,結果被判敗訴。前不久,她再次將醫院和司機告上法庭,要求將血型恢復原狀。此外,謝曉榮還提起了婚姻、生育權的訴訟
【來源:CC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