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湖南頻道7月14日電(劉非小、謝春陽)湖南煤礦安全監察局的司機小戴開的那輛別克君威轎車,車牌號為湘S05081,6月中旬參加"安全生產三湘行"活動時,這輛車先是前窗擋風玻璃莫明裂縫,接著天窗玻璃又在行駛過程中無故自爆。6月21日,他回到長沙后就向銷售商索賠,不僅至今沒有結果,他本人和相關人員還飽受委屈。
7月13日上午,他前往申湘汽車銷售公司再度交涉,接待人員、業務經理李喜平堅稱"看在你們是大客戶的面子上,我們銷售公司可以貼錢給你們免費換,但肯定不是質量問題!"
"我們又不是想賺他們一塊玻璃,保險公司可以賠的,我們只是想討個說法!2月1日才買的兩輛車,一輛車漆就開始剝落了,行駛在路況稍差的路上就有異響,車窗升降也不自如,一輛車的玻璃連連爆裂,你看氣人不氣人?!"
湖南煤礦安全生產監察局辦公室主任鐘先生很憤怒。
"16日,我們在路上就和姓王的銷售業務員電話聯系了,說我們正在參加活動,不可能立刻趕回長沙。小王的態度還蠻好,要我們拍好照片作資料。21日回到長沙后,我們就去找他們,負責接待的熊女士看了一眼就說,玻璃是易損件,一般不索賠的,如果你們能夠證明不是人為因素導致,也可以賠。"司機小戴說,"后來,湖南省質監局所屬湖南省汽車·摩托車(整車)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出具了檢測報告,他們又不認可,說要我們去天津作檢測,說他們公司的技術人員認為不屬玻璃質量問題。沒想到他們的車子質量不好,售后服務還這么差!"
小戴拿出了6月23日由湖南省汽車·摩托車(整車)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出具的關于"損壞的前檔玻璃與天窗玻璃的損壞原因"檢測報告,檢驗結果是:"1,檔風玻璃未見到外部異物撞擊痕跡;2,擋風玻璃開裂的左邊緣兩側明顯有不平度;3,擋風玻璃損壞非外部原因引起;4,天窗玻璃向外部破裂。"而申湘公司的依據是申湘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別克維修中心的一份《關于湘S05081前擋風玻璃和天窗玻璃損壞的證明》,這份證明說:"是因受外力情況下導致的玻璃損壞,不屬于玻璃本身的質量問題。"據小戴說,申湘公司出具這份證明時不過用肉眼掃視了一番,而湖南省汽車·摩托車(整車)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的檢測人員,不僅作了仔細觀察,還用手去輕輕碰觸了損壞部位。
申湘公司的李喜平還說,擋風玻璃肯定是在婁底賓館過夜時被打壞了,天窗玻璃則是在行駛途中被碎石打壞。
當有人說,"我們一路有交警總隊的有關負責人帶隊,他嚴格要求車子按限速行駛,再說,高速公路上哪來那么多石子?",李喜平說"一只鳥都可以把飛機撞壞,一粒石頭當然能打壞天窗玻璃,你們沒看到車身上有許多石子的劃痕嗎?"記者仔細地審視這部車,車身處確實有星星點點的劃痕,但頂部卻基本上沒有。因為天窗破碎不利安全,小戴已經請保險公司重配了天窗玻璃。
湘S05081這次玻璃自爆的意外事件發生時,湖南省內外媒體的10多名記者,都是目擊證人或知情人,而當時乘坐此車的除湖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一位副局長、綜合處的一位處長外,還有湖南省消防總隊一位處室負責人,他們對當時的情形記憶猶新:6月16日早晨,從婁底賓館啟程到衡陽之際,小戴發現擋風玻璃下角有一條細小的裂縫,仔細檢查,未發現任何打擊的痕跡,當時也沒有太在意,誰知行駛途中裂縫越來越長,快下高速公路到達衡陽時,車內人突然聽到了不知從車子的哪個部位發出的一聲"悶響"。小戴立刻將車子停到近處的一個加油站仔細檢查,發現是天窗玻璃向外炸開了。同行的司機小晉當即給小王打電話后,就請同行記者拍了一些照片。當時知道情況的一些記者認為這是一條值得報道的新聞,紛紛向小戴采訪相關情況,小戴擔心提前曝光影響索賠,又覺得銷售公司態度這么好,沒必要因為一次偶然事件影響別克君威的聲譽。另外,擋風玻璃的裂縫確實也可能合理想象為當晚有人"搞破壞",但后來的檢測證明了小戴等憑經驗得出的結論:"非外部原因引起。"
小戴代表湖南煤礦安全監察局向中國質量萬里行湖南投訴站投訴,他在投訴報告中要求:"向申湘汽車銷售公司討個說法,要求按有關規定給予賠償,并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費用"。7月13日,鐘主任說,除此以外還要加上一條:"向我們公開道歉!申湘公司和別克君威公司如果不認可湖南相關檢測機構的結論,就請他們通過中介檢測機構再行檢測。證據我們保留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