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哥為救病童連闖紅燈
2013年06月08日
深圳的哥莫祥均為救病童連闖紅燈,其后本報記者和的哥一起到交警部門遞交免于處罰的申訴,市交警局核實后昨日消除其交通違法記錄。交警部門稱,去年至今我市共取消此類罰單12例,大力倡導社會公義,傳遞“正能量”。
5月26以來,本報連續刊發《為救休克病童 的哥連闖紅燈》、《“我們一直在等你來申訴”》等稿件,報道了好的哥莫祥均的救人事跡和闖紅燈后遇到的難題。市交警局對此高度重視,專門安排相關人員調查取證,快速給出消除其交通違法記錄的處理結果。莫師傅昨天得到這一好消息,高興地對本報記者表示,他在深圳開了15年出租車,一直在為大家提供交通服務,曾經多次救助路人,也多次將失物交還給乘客。這次為了救人而被迫闖紅燈,交警免除了相關處罰,感謝所有關心這件事的人,以后我會多做好事,更好地為群眾服務。
據市交警局介紹,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或者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系統的違法行為信息,有證據證明系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應當予以消除。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認定為救助危難、緊急避險:有人員突發重大疾病需要運送搶救的;因發生火災、交通事故等事件需救助傷員的;因自然災害、違法犯罪案件等采取緊急避險措施的;其他危難、緊急避險情形。
深圳市交警局指出,申請取消處罰的流程為:救助、避險過程中或結束后,當事人在24小時內向市交警局指揮中心報備,提供車牌號碼、事由、行駛路線等詳細信息。報備后3個工作日內,向市交警局交通監控大隊申請,并提供車輛資料、實施救助行為的駕駛人身份證明和參與救助危難、緊急避險的必要證據。
交警提示,一般性疾病等非危難、非緊急避險情形不適用此法規;即使救助危難或緊急避險也必須確保安全,不提倡逆向行駛、高速公路掉頭等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的行為;一旦發生事故,交警部門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事故責任,救助和避險不能作為完全免責的理由;采用欺騙手段提交虛假申請材料的,經核實后不予消除違法記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