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葉說:“這些就是12年前我帶人建起來的。”
新華網河南頻道4月20日訊 河南商報報道:(王紅偉 王維靜)昨日上午一大早,包工頭葉正國就從洛陽趕到了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第四庭,坐在旁聽席第一排準備旁聽洛陽市老城區政府申訴終審被判敗訴“老城區老集市場和住宅樓800余萬元工程款糾紛案”,他期望這場申訴官司能結束他持續了12年的夾縫生活……
上午9時許,庭審正式開始,在庭審中,當事雙方老城區政府與中鐵15局五公司各持己見:
老城區政府認為,原判決認定“老城區政府拖欠中鐵15局五公司工程款”錯誤,因為涉案工程屬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老集經理部(原項目部)”經營管理,自己不應該承擔工程款糾紛的民事責任。
而中鐵15局五公司則認為,“老集經理部”在與自己簽訂合同之時,尚未在工商部門登記,因此不具備承擔民事責任的資格,即使其后來在工商部門登記了,但因其工作人員由老城區政府公務員組成,根據國家有關禁止公務員從事商業活動的規定,這種登記也是無效的。因此,作為老城區政府投資項目的涉案工程款糾紛一案,民事責任應由老城區政府承擔。
當日出庭的還有“老集經理部”,案件未當庭宣判。
庭審后,洛陽市老城區政府辦公室主任鎖炎武接受采訪時表示,工程款還存在結算上的問題,雙方計算差距達300余萬元。
走出法庭直到離開,在該工程施工中“未得到一分錢”的包工頭葉正國一言未發。
[新聞背景]
根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此前的判決,案件原委如下:1994年3月17日,中鐵15局五公司與老集籌建處(項目部)簽訂老集市場建筑工程安裝合同一份。約定由中鐵15局五公司承建老城區政府開發的老集市場和住宅樓工程,建設規模29800平方米。當年4月1日,包括老葉在內的六七百名農民工參與到施工建設之中。1994年11月,因資金問題,該工程全部停工。1995年12月,在被注入部分資金后該工程正式復工。1997年底工程全部完工,但工程款一直未被清算。根據2005年底的法院終審判決,洛陽市老城區政府仍拖欠中鐵15局五公司800余萬元工程款及停工損失。終審判決之后,洛陽市老城區政府不服判決提出申訴。
成也工程>>>組織鄉親打工讓他發了家
“他可是我們那里的大老板,全鎮最有錢了!”跟隨老葉一起到洛陽打工的錢普余說,老葉全名葉正國,在江蘇泰興市南新鎮車馬村出生長大,今年49歲,在洛陽工作生活了十多年,已經成為半個洛陽人。早在80年代初期,在改革開放后第一代商人成長的黃金時期,頭腦靈活的老葉就開始外出經商,并把目光盯在了利潤較高的建筑工程勞務上。
“我干的活是管理,包括外出聯系工程,組織周圍的鄉親集體到建筑工地上打工。”葉正國說,那時候,活好找,雖然開始干的都是一些小工程,比如幫人家蓋個房子,建個小商店、廠房什么的,但是賬好結,兄弟們的勞務費從來沒有拖欠過。時間不久,他在當地就闖出了點名堂。
“老葉可是我們那里的能人”,“跟著葉老板,準保不吃虧。”口碑好,跟著他出來找活干的人就多了。短短三五年之后,葉正國就存住了錢。1980年,在周圍鄰居的一片羨慕聲中,他蓋起了全鎮第一棟兩層小洋樓。1986年,他在全鎮第一個買了彩電。老葉很快成了當地十里八鄉的名人。
隨著老葉知名度的不斷提高,當地很多工程主動找上門來和他洽談勞務合作,活多了,跟著老葉干活的鄉親們也越來越多,從最初的幾十人到100多人,再到500多人。賺了錢的老葉也開始享受生活,他還曾專門雇了個人照顧自己的生活起居。
“每天起來都有人為我洗衣疊被,端茶倒水。”談起以前的輝煌,老葉的眼神里還是透著不可名狀的懷戀。
隨著手下農民工的增多,老葉的事業干得越來越大,觸角也不再局限于民房建設,開始觸及各種房地產、高層建筑等工程,業務也逐漸拓展到了周邊省份。1993年底,經朋友介紹,他與中鐵15局五公司建立了勞務合作關系,看到“前途一片光明”,老葉躊躇滿志。
敗也工程>>>兌現不了工資讓他成“罪人”
1994年,帶著對未來的美好憧憬,打算在事業上更上一層樓的老葉從老家帶領了300多名農民工來到古都洛陽——中鐵15局五公司的河南基地,開拓新的事業,但在這里他的事業卻擱淺了。
那一年,洛陽市轟轟烈烈開展了老城改造工程,其中,老城區老集市場改造被列為第一個工程改造項目。而這一工程,就是老集市場項目部與中鐵15局五公司所簽訂的工程協議項目。同時,該項目也被列為洛陽市1994年度十大重點工程項目之一,納入了當年市政城建規劃系列。中鐵15局五公司應標后,老葉想都沒想,帶著民工就投入了“戰斗”。
“這個工程總造價2000余萬元,當年,很多領導都出席了項目開工典禮儀式,那還有什么錯!一定能賺錢。”老葉說,他當時的想法很簡單,工程的期限預計是一年,從1994年4月1日開始到1995年3月31日結束,“一年下來,起碼可以賺一輛轎車錢。”然而事情的變化完全出乎了老葉的想象。
“萬萬沒有想到,工程干了一半,工錢一分沒有結,眼看快要過年了,仍然是每天每個農民工只給3塊錢的伙食費。”老葉說,到了1994年11月,工程再也干不下去了,“一定是中鐵15局五公司克扣了工程款”,民工們不再工作,開始向中鐵15局五公司討要工錢。
老葉說中鐵15局五公司給他們作出的解釋是:“原因出在業主身上,完工的工程造價已經達到了900多萬元,業主只撥了300多萬元的工程款。中鐵15局五公司也是受害者,中鐵15局五公司也已經往工程上墊付了500多萬元的材料費了。”
至此,工程被迫停工,工人們開始四處討要工錢,而中鐵15局五公司為了討要工程款和已經墊付的材料費,也加入到了討要的行列。經過近一年的交涉,1995年底,又來了一筆開工必需的資金,工程恢復施工,在斷斷續續中,至1997年,該工程徹底完工。然而,工錢依然沒有著落。
“是老葉帶我們來打工的,找老葉要錢去!”此時,農民工們開始找老葉“說事兒”。
訴訟纏身>>>僅僅一年他就打了20場官司
“十幾年來,每年,我最害怕過的就是春節。”老葉說,從1995年春節開始,他都沒有安生過一次。每年的春節,當人們沉浸在過節氣氛中享受團圓的歡樂時光時,他都會悄悄地躲在一個沒有人知道的陌生地方,“一躲就是一個月,因為要賬的人太多了,每天都有好幾撥。”
“1994年底,眼看快過年了,我從街上買了些過年用的蔬菜,還有十幾斤肉。”可是,等老葉到家一看,屋子內坐滿了人,都是來要工錢的農民工,好一番解釋,中午又管他們吃了飯,才把他們送走。誰知道,這幾個人前腳剛走,后面又接連來了好幾撥,有的人表示諒解,聽到解釋后就離開了。
“還有十幾個人,說什么也不走,一連幾天吃住在我們家里,不管我怎么解釋都不行!有啥吃啥,自己給自己做飯,家里過年蒸的饅頭沒幾天就被吃完了!”老葉說,“后來,他們看我實在拿不出錢,就搬家里的東西,電視機、洗衣機、沙發、椅子,值錢一點兒的東西都被搬走了。”
“當時,300多農民工跟著我干活,在正式開工之前,他們的路費、食宿等等都需要我來墊付!”葉正國說,哪一天不得三五千元的花費啊。老葉說,雖然自己以前也積累了點錢,但是,沒幾天就花完了,缺的錢都是他在1993年底從老家信用社貸出來的。老葉說,另外,干工程不可避免要向一些租賃公司租借一些工程器械,這些租賃費到后來他都沒能力及時支付了。
欠信用社的錢一直還不上,信用社就急了,一紙起訴書把老葉告上了法庭。老葉回憶說:“1996年年初,他正坐在家里發愁時,突然接到了法院的傳票,他接過一看,是老家江蘇信用社起訴還款的起訴書。這是我平生第一次成被告。從那時候開始,我開始被卷入到噩夢般的訴訟中。”據老葉講,僅1996年一年,通過法院來找他要賬的就不下20起,有老家的,也有洛陽的。
“為了信用社的官司,我還被民工打了一頓。”葉正國說,開庭那天,他準備了些材料,到了老家江蘇泰興南新鎮法庭,可是,還沒等他走進法庭,就在法院的院子里,他就被聞訊而來的農民工圍了個水泄不通。“因為拿不出錢,最后,民工把我暴揍了一頓,衣服都被撕爛了,準備的材料也散落了一地。”
在老葉的臨時住所,老葉展示了他保留的很多傳票和判決書,這些材料上蓋著的法院紅章成了老葉這12年來在夾縫中生活的另類記錄。
累及家人>>>老婆瘋了老娘死了閨女耽誤了
農民工走后,家里一片狼藉,再也沒有了往日的整潔與溫馨。看著僅剩下幾樣不值錢的破家具,老葉帶著妻子、女兒離開了家鄉,專門住到洛陽要賬。
可是,到了洛陽,每逢春節,農民工們還是找到了他們租住的地方。找到后就不離開,一個屋子里面男男女女住了十幾個人,中間隔個布簾,一邊睡男的、一邊睡女的。
時間長了,妻子漸漸變得暴躁不安,常常自言自語。有一次,妻子受不了了,就跪倒地上向人家哀求:“求求你們了,我們老葉沒有拿到錢,如果拿到錢,我們一定會給你們的。”這些農民工看著不忍心,才離開了。
“可是他們剛離開,法院的傳票就來了,還把我拷在了凳子上。”老葉說,等到法院的人走后,妻子再也承受不住壓力,半天不說話,突然就跳了起來,一邊跳一邊唱,一會兒哭一會兒笑。
1997年10月,老葉帶著妻子到洛陽市第五人民醫院做了檢查,診斷結果是“分裂樣精神病”。說到妻子患病的情景,年近半百的葉正國禁不住淚流滿面。
“從1994年春節過后,連續12年,我都沒有回過老家,根本不敢回老家了,因為很多人都以為,是我克扣了鄉親的工資。從1994年開始到2002年,老家只住著我的老娘,但是到最后最無辜的老娘卻為我死了。”
老葉說,2002年一天下午,他正在打工時,突然接到他大哥的電話,說“老娘喝敵敵畏自殺了!”老葉說,聽到這個消息后,他當時就懵了,“我知道,這些年,在老家,我的名聲越傳越壞,老娘一定是為我自殺的!”
接到這個電話后,老葉收拾了行裝準備回家,可是,他大哥又打電話過來說:“你不要回來了,回來了可能還要挨打,這幾天,每天都有不少人過來問你的情況。”
“連老娘最后也沒有見到。”說著,老葉忍不住失聲痛哭。
老葉說,除了老娘為自己受了罪,自己心愛的小女兒也跟著自己遭了罪。
根據老葉講述,早些年,他們為糊口度日,小女兒在只有13歲的時候就輟學了,跟著自己四處打工。
老葉頗顯痛苦地說,去年,小女兒在長到20多歲后,干脆就在洛陽成了家,“賬要不回來,全家人都不敢回老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