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報業網訊 “4·26世界知識產權日”前,省法院披露了我省知識產權十大典型案例。案件中的被告,到底如何踏進知識產權侵權“雷區”?記者會后采訪了省法院副院長周暉國,請他深入詮釋案例背后的法律問題。
教授書法作品豈能擅自商業使用———兩公司為“寒舍”二字賠20余萬
案件:黃惇系南京藝術學院美術系教授。蘇州市金達利房產咨詢服務公司總代理銷售昆山興亞置業公司蘇州分公司的“寒舍”房產項目。金達利公司多次未經許可使用黃惇書寫的“寒舍”二字及黃惇的名章、閑章,在《蘇州日報》、“寒舍”樓盤的樓書、廣告宣傳頁、大型戶外廣告牌、金達利公司職員名片、網站網頁等領域刊登廣告。在廣告中,興亞蘇州分公司作為“寒舍”樓盤開發商署名,金達利公司作為行銷企劃署名。2004年6月,黃惇向法院起訴獲賠205962.8元。
評點:金達利公司未經作者許可在商業廣告中改變文字排列方式使用“寒舍”作品,侵犯了作者的復制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等權利。興亞蘇州分公司明知金達利公司的行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仍在廣告中共同署名并對外發布,也構成侵權。這是目前我省著作權侵權案中判賠數額較高的一起案件。 本網記者
一個體戶注冊域名后要“賣給鞋子褲頭垃圾公司”———
“亞星 奔馳”公司向網絡域名不正當競爭宣戰
案件:亞星-奔馳有限公司(YAXING BENZLIMITED,系亞星集團與德國奔馳公司合資生產汽車的企業。該公司對“亞星”、“YAXING”、“奔馳”、“BENZ”四注冊商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享有獨占許可使用權。劉鋒是靖江市佳水電器廠業主。劉鋒于2002年8月26日注冊了網絡域名www.yax鄄ingbenz.biz后,即發函給亞星-奔馳公司,提出以購買佳水電器廠產品為亞星-奔馳公司使用上述域名的交換條件。2002年9月1日,原告致函該廠,要求停止使用亞星、奔馳中英文商標及相關域名,并將涉案域名的注冊資料全部無償地提供給原告或立即注銷該域名。同年9月2日,劉鋒發函稱:“……我不一定要使用它,但我可以賣給任何一個人,你們想買可以,送給你不可能……我會把域名賣給與yax鄄ingbenz有關的鞋子褲頭垃圾公司……”此后,亞星-奔馳公司多次在InternetExplore瀏覽器地址欄中輸入www.yaxingbenz.biz域名,頁面先后顯示靖江市佳水電器廠、河南圍城保健品有限公司、鄭州宇通客車股份有限公司有關的頁面,以及365情色網論壇的頁面等內容。亞星-奔馳公司遂訴至法院,法院判決劉鋒立即停止使用并注銷該域名;賠償亞星-奔馳有限公司損失5萬元等。
評點:個體工商戶劉鋒故意將亞星-奔馳公司有權使用的商標和商號中最具識別性的文字注冊為域名并加以使用,造成公眾誤認和混淆,誤導網絡用戶訪問其他網站,也妨礙了亞星-奔馳公司在互聯網上使用該域名進行商業活動,減少其交易機會,損害其商業利益,其行為已構成不正當競爭。
別小看嬰兒推車推把護套———“好孩子”獲專利侵權賠償50萬元
案件:昆山好孩子公司擁有“嬰兒推車的推把護套”實用新型專利。2003年1月14日,好孩子公司在小呂宋商店發現中山寶寶好日用制品公司(以下簡稱中山寶寶好公司)生產的“寶寶好”牌KL 709C型嬰兒推車的推把護套使用了其專利,遂起訴。法院判決中山寶寶好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小呂宋商店立即停止銷售侵權童車;判定中山寶寶好公司賠償其損失50萬元。
評點:中山寶寶好公司生產的“寶寶好”牌KL 709C型嬰兒推車上的推把護套所體現的技術特征,落入了好孩子公司專利的保護范圍,構成專利侵權,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小呂宋商店銷售侵犯原告專利權的商品也構成專利侵權。
新力公司光碟《流星雨》被盜版———侵犯的是“錄音制作者權”
案例:新力哥倫比亞音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力公司)系在臺灣臺北市登記成立的公司。2001年8月,新力公司發行的CD光碟《流星雨》中收錄“流星雨”等10首歌曲。2002年8月5日,新力公司發現南京市秦淮區永程音像部出售的CD光碟中收錄的10首歌曲,與新力公司享有錄音制作者權的歌曲相同。法院判決方仁清立即停止銷售含有涉案歌曲的音像制品;先達公司立即停止復制發行涉案歌曲的音像制品,并在一家全國性報紙上賠禮道歉。
評點:這是一起典型的制售盜版光碟案,先達公司未經許可復制、發行涉案光碟,侵犯了新力公司的錄音制作者權。
南京雪中彩影公司注冊在先———上海雪中彩影公司不正當競爭
案例:1993年9月22日,臺商獨資經營的南京雪中彩影公司在南京市工商局登記設立。1996年11月,南京雪中彩影公司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了“雪中彩影”文字商標,該公司目前在行業具有較高的知名度。2004年7月20日,上海雪中彩影公司租用他人房屋,在上海市工商機關登記成立,經營范圍為婚紗攝影、禮服租賃、銷售。2004年7月30日,上海雪中彩影江寧分公司在南京市江寧區工商局登記設立。該分公司的門頭招牌和店堂招牌上均標明“上海雪中彩影公司(江寧分公司)”,其中“江寧分公司”字體較小。南京雪中彩影公司遂訴諸法院。法院依法判決上海雪中彩影公司及其江寧分公司立即停止相關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南京雪中彩影損失2萬元,并在《南京日報》上登報消除影響。
評點:此案確定了這樣的規則,即便是規范使用自己的企業名稱,但企業名稱中的字號如與他人在先注冊且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產生沖突,仍然構成不正當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