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小偷在偷竊后被警方抓獲。經審問,該小偷日偷五六千元,“轉會費”高達10萬元。
這個小偷很小的時候就被人拐賣給一盜竊團伙“老板”,“老板”給其定下了“任務”,完成不了就要挨餓,于是其“技術”越“練”越好,并被多次“轉賣”。隨著“技術”不斷“提升”,身價也越來越高,最后一個“老板”竟花10萬元錢買他。
過去只聽說過球星、歌星、影星等大牌明星有“轉會費”,且名氣越大,價碼越高。若某球隊、某公司要挖走他們,必須支付其的“轉會費”。沒想到現在小偷也有轉會費,且還標出了10萬元的“身價”,趕上一個中等球星的價格了,真是讓人瞠目結舌!而這又說明了什么呢?
愿意支付小偷“轉會費”的所謂“老板”就是盜竊團伙的頭目,其需要一批“技術骨干”來充實隊伍、壯大實力。若是從其他團伙“挖”來一名“高手”,不僅能直接給自己帶來“經濟效益”,還能通過“傳幫帶”來提升整個團伙的“盜竊水平”。因此對于“技術尖子”,“老板”們自然是“求賢若渴”,愿意開出高價“轉會費”。
都說小偷“小”偷,可現在看來,這哪里還是“小”偷,分明是在向“團伙化”、“規模化”、“產業化”發展,連“技術人員”都引進了“轉會”這一市場化操作模式。如此一來,必將刺激小偷們個個苦練“本領”。等他們的“技術”練到家了,也不知有多少百姓遭了殃了。倘若按照這樣的趨勢發展下去,沒準盜竊團伙就會更名為“小偷公司”,小偷們給自己明碼標價,甚至還會出現跳槽現象等等。
對此,百姓加強防范意識是一方面,更重要的還是職能部門要加大打擊力度。小偷有了天價“轉會費”就足以說明盜竊團伙泛濫。警方就不能僅僅滿足抓獲幾個“散兵游勇”,更要順藤摸瓜、一查到底,將整個盜竊團伙一網打盡,才能在最大程度上確保百姓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