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流浪女孩四年苦尋親生父母
2006-01-05
16歲的陶敏顯得特別老成。
“是的,別人都說我至少20歲了,但說實在的,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有多大,是哪一年出生的。”陶敏低聲說,“我只是聽奶奶說,我是1989年生的,可她臨終前又說我是1987年生的。而且,我還懷疑,我的爸爸媽媽是不是真的還活著,要不,我為什么老找不到他們呢?”
不知道自己生于何年,不知道奶奶說的是不是真話,不知道父母是否還活在這個世界上……陶敏的疑問實在太多太多,這是一團僅憑她這樣一個柔弱的女孩兒無法穿越的生命迷霧。
陶敏一直和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生活困難,陶敏7歲那年的一個夏日,奶奶帶著她離開了四川峨眉山老家到了安徽省馬鞍山市,開始了她的乞討生活。“那時我還不會說話,只聽奶奶說我的父母早死了,她就是我的親奶奶。為了生活,我們必須去要飯,必須每天下跪。”陶敏說,9歲時她終于學會了說話,從那年開始,奶奶不再陪她一起去乞討,她必須獨自出門去要飯。
“那時候,安徽要飯的人不少,但給吃的東西的人很少,我要來的錢都必須交給奶奶,我就經常挨餓。有時,餓得實在受不了,我就使勁喝水,連馬路邊臟水溝的水都喝。”陶敏說。
更讓陶敏難過的是,她差不多每天都要被奶奶很兇地打。她11歲那一年,正端著一只大破碗在街上走,“突然,奶奶不知道從哪里躥出來從背后踹了我一腳,當時我就撞在了路邊的一輛三輪車上,腳撞腫了,我哭了。可奶奶卻跑過來,抓著我的頭發把我拖了100多米遠,邊拖還邊罵我為什么逛了半天不去要飯。還有一次,奶奶要我去偷別人的錢,我不肯,奶奶就把我拉到一間破房子里,把我的手和腳綁起來,拿出一根縫衣服的針往我臉上劃。”陶敏說。
說話時,陶敏撩起劉海,讓記者看她額頭上一道隱約可見的傷痕——“那是奶奶當時用針劃下的。”同時,她卷起衣袖,讓記者看她手背、手臂上一個連著一個,黃豆般大小的傷疤——“這是奶奶生氣時用煙頭燙的”……
“不只打我,她還賣我,我11歲那年把我賣給別人做養女,可別人嫌我不好養,把我送了回來;我12歲那年把我賣給一個窮得要命的人家做兒媳,多虧我逃了出來,逃的時候正是冬天,我掉到了池塘里,凍得不得了;我13歲那年,她又要賣我到山東去,我從火車上跳了下來……”
“她太狠了!好幾次,我都想跑,可一想到她是我惟一的親人,就忍了。”陶敏望著窗外,眼中淚光閃動,“當時,我就總想我的爸媽如果沒死的話,他們肯定不會打我、賣我的。”
陶敏說,很多次,她都鼓起勇氣問奶奶:“為什么我沒有爸爸媽媽?”
“他們都死了。我就是你的親奶奶!”每一次,奶奶都是這樣生硬地對她說,到后來小陶敏問的次數多了,奶奶就開始打她,不許她再問起父母。漸漸的陶敏不敢再問了。
可是,2002年5月的一個晚上,當13歲的陶敏乞討了一天,回到安徽省馬鞍山市郊外一個破舊的小屋時,躺在地上的奶奶卻告訴她:“我不是你的親奶奶,你的父母也沒有死,你媽叫阿依古麗,在新疆烏魯木齊,你爸叫魏世雄(音),在北京有正式工作,我死了你就去找他們。”一向黑著臉、語氣生硬的奶奶這回出奇地溫和,并往她手心里塞了張字條,上面寫著一個手機號碼。
“你是個騙子,我恨你!”霎時間,陶敏仿佛明白了,奶奶為什么會那么狠心地打她,原來她不是自己的親奶奶。她哭著跑出了屋子。
在屋外清冷的月光下,陶敏哭了很久很久。當她再次跑進屋子里時,奶奶已經蜷縮在地上死去了。
“屋里一下變得恐怖極了,我像瘋子一樣跑了出來,跑了很遠很遠,直到再也看不到那間屋子。”陶敏說。
那一晚,陶敏在馬路邊哭了一個晚上:哭奶奶為什么要騙她說她的父母死了;哭自己這些年遭受的打罵;哭自己的爸爸媽媽為什么不要自己;哭中國那么大,自己到哪里去找親生父母……最后,陶敏想到了死。
第二天上午,她花一毛錢,在路邊小攤買了包老鼠藥吞了下去……
幸運的是,她被路人救起送往醫院。在醫院醒來后,她悄悄地從醫院里跑了出來。走出醫院抬頭看到太陽的一剎那,陶敏腦子里突然閃過一個奇異的想法:“我沒死成,肯定是爸爸媽媽不讓我死,等著我去找他們呢!”陶敏決心去找爸爸媽媽。
陶敏想繼續乞討,等討足了路費,就去北京找父親。可當她沿街乞討3天,攢了只有不到5塊錢時,她失望了,決定向警察求助。“警察把我送到了馬鞍山市救助站。在救助站里,叔叔阿姨問我有沒有名字,我說沒有,奶奶一直叫我丫頭,他們就幫我取了一個名字叫‘逃免’,意思是希望我逃離苦海、免除災難。”于是,陶敏有了有生以來第一個名字“逃免”。記者與馬鞍山市救助站取得了聯系,值班的工作人員說,救助站2002年確實收容了一個叫“逃免”的女孩子,但這名工作人員不清楚這個女孩子的具體情況。
“救助站里有人管飯,啥都不用干,我終于睡了幾個好覺。可到2002年12月,我又想去找爸爸,就向救助站的叔叔阿姨求情‘我要去找爸爸’,救助站的叔叔阿姨都哭了,就給我買了到北京的火車票。”就這樣,陶敏到了北京。
“我從海淀區的派出所找起,一個警察幫我打了奶奶留給我的電話號碼,可是是空號,警察查了后說他們轄區內沒有叫魏世雄的,叫我到朝陽區去找。朝陽區沒有找到,我又到宣武區、昌平區、東街口、天安門等地的派出所找人,都沒有找到。我找了4天,每一個地方都是走路去的,連晚上都在走路,實在瞌睡了,我就在街上找個地方睡,可老被人叫醒趕走,我只好閉著眼睛不停地走路。餓了,就向路人要點吃的。”沒能找到爸爸,陶敏氣餒了,又想到了死。正當她往立交橋護欄上爬時,一個交警抓住了她,并將她帶到了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中心。在這里,她呆了3個月,并有了一個正式的名字“陶敏”,這個名字是取“逃免”的諧音而來的。
“那段日子是我一生中最開心的,那里有叔叔阿姨專門教我識字讀書。我還在那里過了我記得的第一個年,收到了好多好心人送來的禮物。”陶敏說,她認識的字,全是在救助站里學的。
2005年12月30日,記者撥通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中心的電話問起陶敏時,工作人員直夸她表現不錯:“那姑娘是個苦命的孩子,可很勤奮,幾乎天天都泡在圖書室里學習。”
幸福的日子總是短暫的。3個月后,陶敏被送回老家四川成都救助站。
由此,陶敏開始了在各個救助站輾轉、流浪的尋親生活。
因為沒有戶口、身份證,也說不出老家的具體地址,在成都救助站呆了兩個月后,陶敏再次要求救助站將其送回北京尋找父親。
“可我先被送到了寶雞救助站,然后又被轉到了江蘇的徐州,又到鄭州,最后才在2003年‘六一’兒童節那天到了北京未成年人保護中心。”3個月后,由于種種因素,她又被送往上海。
在上海,一個20歲左右的女青年勸陶敏掙些錢再找父母。2004年10月,她就跟著那名女青年到了湖北十堰市。不承想,女青年卻把她帶到了一家美容美發店,并要她“坐臺”。小陶不從并報了警,民警給她買了到湖北省襄樊市的車票。到達襄樊市后,小陶在一家小餐館打工,可干了8天就被老板辭退了。萬念俱灰的她又想到了死,再次被人救起。
記者電話聯系了襄樊市紫貞派出所民警,值班民警回憶陶敏被救的情景時說:“那是2004年12月9日3時許,我們突然接到報警,說有個女孩要跳諸葛亮廣場的廣告牌。那廣告牌可有20多米高,我們就聯絡消防隊去救人,到現場后,救援人員架起云梯從后面摸了上去,好不容易把她救了下來。”
被救后,在紫貞派出所所長宋克敬和襄樊市勞動就業訓練中心主任孫光付的幫助下,陶敏免費學習了初級電腦和美容技術。感恩于宋克敬的幫助,陶敏主動認他為干爸爸。接下來的幾個月里,陶敏一直在一家飯館工作,其間宋克敬及民警劉詠梅時常關心照顧她。
2005年12月初,眼看春節又要到了,陶敏又想到了找父母,想和父母一起過個好年。于是,她辭別了宋克敬,帶著掙來的一點錢再次踏上了尋親路。這一次,她找到湖南電視臺,當天,湖南衛視晚間新聞以《流浪女陶敏的故事》為題對她的尋親故事進行了報道。
很快,報道引來了全國各地眾多觀眾的關注,內蒙古一對剛剛失去女兒的夫婦表示要收養陶敏。在晚間新聞工作人員的安排下,陶敏坐飛機飛到了這對夫婦的身邊。但陶敏失望了:“他們每天把我關在屋里,不讓出門,也不讓我見人。我害怕極了,在一次民警查戶口的時候,逃了出來,被好心的民警送到了通遼市救助站。”陶敏說。
2005年12月22日,陶敏再次被送到了北京。“我怎么老被這樣送來送去?我找不到自己的父親,呆在這里又有什么意義?”當天下午2時40分,陶敏站在一處30米高的廣告牌上,準備跳下去再次結束自己“糊里糊涂的生命”時,被民警救了下來。
“你這孩子,怎么能尋死呢?”海淀區雙榆樹派出所的民警認識陶敏,很心疼她,就給她買來了衣服和到烏魯木齊的火車票,叮囑她“到新疆找母親吧”。
2005年的12月29日下午3時許,陶敏在烏魯木齊火車站下了車,就從火車站開始打聽“有沒有認識叫阿依古麗的人”,每一個被問的人都搖著頭笑著告訴她:“孩子,這里叫阿依古麗的有一大把呢!”
“我找不到媽媽了嗎?”在和陶敏交談的過程中,她反復問記者。
目前,陶敏已經被烏魯木齊市救助站收留,并在這里度過了2006年元旦。那么,她能在這里找到她的母親,圓她的過年夢嗎?我們無法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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