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賣給旅客的車票中,夾帶偽造的票據欺騙旅客。
有的票販子在賣給旅客所謂的平價票中,夾帶數十元私自印刷的訂票費收據,謊稱是車站賣票時發售的,欺騙不明真相的旅客。
(3)以自己在車站有熟人,可以幫忙買到車票為由,騙取旅客信任后,將旅客的購票款席卷而逃。
(4)低價收購、囤積某些熱門車次的臥鋪、座位票,然后高價倒賣給旅客。
(5)個別車站職工或部分票販子冒充車站職工利用查驗旅客車票的機會,以舊票、廢票、挖補車票換取旅客手中的新票。
(6)丟包詐騙:詐騙分子“掉”錢到受害人身邊,掉的多為鼓鼓囊囊可以看見現鈔的錢夾或表面一張真鈔里面全是假鈔的、捆扎好的錢;其同伙上前要求不要聲張,另找地方與受害人“分錢”,然后借用一切機會用“假錢”換走受害人的財物,達到詐騙目的。
(7)電話詐騙:不法分子站在公用電話旁邊偷聽受害人的電話內容,然后立即撥通受害人剛使用過的電話,冒充受害人的親戚或朋友的同事,告知由他來接受害人,按約定碰面后,嫌疑人便以種種借口向受害人借錢,然后借機逃之夭夭。
(8)零鈔換整鈔詐騙:騙子以零錢多為由,請求受害人將大面額鈔票換給他,在當面數給受害人后,又謊稱數錯立即要求拿回重數,用熟練的手法乘你不備抽取其中幾張。
由此,鐵路部門提醒:旅客一定要到車站售票廳或正規網點購買車票,不要從不相識的人手中購買車票,不要委托陌生人購票和看管行李物品;車票丟失或被盜時,請立即到退票窗口辦理掛失手續,并到公安值班室報警登記;在售票網點購買車票加收的服務費超過5元時,可以拒付,或者到車站派出所及公安報警點報案,或者向相關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