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05年12月5日晚,犯罪嫌疑人在一輛公交車上持刀威脅,對一名女子實施了強奸。是什么樣的歹徒如此猖狂?公交車上的司機和乘務員都在冷眼旁觀嗎?
發生在公交車上的強奸案
陳拓
公交車上,歹徒持刀逼住弱女
36歲的彭慧(化名)原是岳陽紡織廠的工人,因企業效益不好下崗了,剛剛在朋友開的美容店里找了一份工作。美容店在郊區,距離市區有10多公里。
2005年12月5日晚上10點40分,與同事吃過晚飯的彭慧急匆匆地往家趕,她發現街上已經沒幾個人影了。正在這時,一輛1路車從身邊駛過,車上沒有幾個人,該是末班車了。彭慧招了招手,公交車沒停。她連忙拔腿追趕,不停地揮手叫喊,車停在十幾米外,彭慧趕緊跑過去,慶幸自己趕上了末班車。
彭慧氣喘吁吁地從前門上了車,發現司機旁邊站著一個男子,眼睛直勾勾地盯著她。彭慧經過男子身邊時,聞到了一股濃烈的酒味,她連忙捂住鼻子,快速地進了車廂。男子卷著舌頭主動跟她搭訕:“小姐,你一個人坐車啊?”彭慧沒有理他,徑直在車中部左邊的單人座位上坐下。
車內沒開燈,借著路邊昏暗的燈光,彭慧隱隱約約看清車內有4人,除她以外其他三人都是男性,即司機、售票員及那名男子。這趟車的司機名叫吳剛,車上還有他的兩個同事楊明和陳建華。售票員陳建華走過來告訴彭慧:“我們這是末班車,只到岳紡廠。”彭慧說:“沒事,我就住在那里。”說罷,從包里拿出一元錢準備買票。
這時意想不到的事發生了:那名男子(后證實是楊明)跌跌撞撞地從車前方走過來,一屁股坐到彭慧后面的座位上,把臉湊過來,兩手摸著她肩膀說:“買什么票,出去玩算了。” 彭慧正色說:“你要干什么,走開!”楊明嬉皮笑臉地說:“媽的,你不聽我的,我就打你,趕你下車。”他一邊說一邊把手伸過來,在彭慧的胸部野蠻地搓揉。彭慧大驚,用力把那只骯臟的手撥開,氣憤地說:“下流!你再這樣,我要喊人了。”彭慧掙扎著想要擺脫他,可被楊明按住動彈不得。
彭慧極力反抗,突然,楊明從腰后抽出一把菜刀,揮舞著架在彭慧的脖子上,生性老實的彭慧被眼前的情景嚇呆了。這時,司機吳剛與陳建華連聲勸阻:“不要這樣搞,她是乘客。”彭慧好像溺水的人抓住了救命稻草,心里多了一絲寬慰。但楊明一把將她從座位上揪起來:“跟我到后面去,媽的,老子今天讓你見識我的厲害。”他拖起彭慧,兩個人扭扯到車廂的最后一排。彭慧大聲地喊著“救命”,卻沒有任何回應,車廂里一片死一般的沉寂,氣氛仿佛驟然凝固了。
眾目睽睽,驚天獸行正在進行
這種奇怪的沉默,使得彭慧的救命聲更加尖銳刺耳,然而,楊明似乎并不把司機和售票員放在眼里,他更加膽大妄為了,又一次將菜刀架在了彭慧脖子上。彭慧驚恐萬分,她看到陳建華坐在不遠處,將頭扭過來,看了看楊明,一言不發。司機吳剛頭也沒回,若無其事地繼續開車,窗外是鬼魅般的樹影在不停地閃動,夜色中只有汽車行駛發出的哐啷哐啷的聲音。
閃著寒光的菜刀抵住彭慧的咽喉,彭慧只覺得一股寒意蔓延全身,她渾身戰栗,一動也不敢動,像一只瑟瑟發抖任人宰割的羔羊。
突然,車停了。陳建華站起身,朝車廂后面望了一眼,仍然沒有做聲,然后走下車去,再也沒上來。楊明一揚菜刀朝司機吳剛吼道:“開車!”吳遲疑了一下,車又啟動了,繼續在寒夜的黑暗中前行。楊明重新將菜刀架在彭慧脖子上,低低地吼了一句:“你給老子脫衣服,脫褲子,快!”彭慧閉上眼睛,渾身哆嗦,一動也不敢動。楊明已經不屑于再說什么,直接動手剝她的衣褲,彭慧寧死不從,又撕又咬。楊惱羞成怒,右手扼住她的脖子,彭慧漸漸體力不支。
彭慧多么希望公交車能停下來,再上來幾名乘客,好讓色狼終止他的獸行,可公交車一直往前開著。這時,一個念頭浮上她的心頭:下車,甩掉他。于是,彭慧顫抖著說:“不如下車去開房,行不?”
楊明猶豫了一下,停止了手里的動作。他將刀揮了揮,朝司機吳剛說:“你把車停一下,我今天要和她辦事。”吳不知是沒聽見還是故意的,并沒有停車,而是繼續往前開。趁楊明說話的時候,彭慧猛地站起來,掙脫了他,搖搖晃晃摸到車前,向吳剛求助。楊明惱羞成怒,幾步沖過來,抓住彭慧的頭發,將她拖回車廂后,一臉淫笑地說:“算了,不開房了,你給老子把褲子脫下來,老子今天就想和你在車上玩。” 彭慧不從,楊明用菜刀逼著她的臉,說:“我數三下,你要是再不干的話,我的刀可不長眼睛了。”彭慧害怕極了,再也不敢反抗,默默地脫下了自己的褲子,任屈辱的淚水在臉上恣意流淌……
整個強奸過程持續了六七分鐘時間,彭慧欲哭無淚,她萬萬沒想到,自己竟然在公交車上被人強暴,而且司機吳剛也聽到了她的求救,竟沒有出手相援,也沒有去報警。這種冷漠和自私讓她感到徹骨的心寒。
這時,車已經漸漸開進了市區,突然車停了,司機吳剛跑下車,“哐”地一下關上車門。過了一會,司機又跑上車,幾步沖到車廂后面,一把將楊明從彭慧身上拖下來:“你這樣搞,太不像話了,要不得的!”趁兩人撕扯時,衣衫不整的彭慧跌跌撞撞跑下公交車,攔了一輛的士趕緊逃離現場,并借了的士司機的手機打電話報警。
彭慧的報警時間為當晚23時10分,這也是警方接到的唯一報警電話。
當晚,警方確認彭慧所乘坐的公交車為岳陽市公交總公司下屬的1路車,車牌為湘F04203,司機為26歲的吳剛。民警當即找吳剛詢問,吳承認強暴之事的確發生,但稱他不認識犯罪嫌疑人。
當晚,岳陽樓區公安分局刑偵民警成立了專案組,分局副局長鄧可杰任專案組組長,岳陽市公安局局長傅少祥批示限期破案。
12月6日上午,專案組民警找到案發車的司機吳剛及售票員陳建華,兩人異口同聲地說,不知那男子姓名,只知小名為“石頭”,是城陵磯一帶的混混。
驚人結論,色狼與司機竟是同事
此時,專案組組長鄧可杰發現了不少疑點:在強奸發生的那種緊急情況下,為什么陳建華要急匆匆地下車?為什么司機吳剛與手持兇器的犯罪嫌疑人搏斗很輕松,且毫發無損?鄧可杰決定對吳剛、陳建華兩位目擊者重新盤問。
12月8日上午,吳剛、陳建華再次被請到岳陽樓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兩人看上去輕松,但刑偵大隊大隊長周代紅看出了兩人的異樣,他先發制人說:“吳剛,你知道作偽證的后果嗎?”吳剛半天沒出聲,深深地低下了頭。在民警的盤問下,他終于交代了實情。
原來,在公交車上作惡的楊明竟是公交總公司新聘的司機。今年28歲的楊明是岳陽市人,外號“石明”。楊明的父親是岳陽市某單位的負責人,楊明在家是獨生子,從小性格桀驁不訓,經常在外面打架鬧事。
1997年楊明高中畢業后沒考上大學,父母托人讓他自費在長沙一所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學汽車專業,畢業后招聘為岳陽市公交總公司合同司機。2001年5月,楊明因酒后駕車致人重傷而被公司被辭退。爾后,楊明一直在社會上晃蕩,沒有正當職業。2005年下半年,他又通過了岳陽市公交總公司的招聘考試,12月5日下午剛在總公司勞資科辦理了招聘手續,被聘為1路車司機。
案發當晚彭慧逃離現場后,吳剛把車開到了終點站。收班后,他打的將楊明送回家。第二天一大早,他打電話給楊明說:“你昨天晚上做了什么事,你還記得嗎?”楊明不明就里:“我昨天酒喝多了,全都忘了,好像是你把我送回來的吧。”吳剛說:“伙計,你闖大禍了!你昨天強奸了一個女的,就在車上,你真的忘記了?”聽了這話,楊明頓時驚出一身冷汗,這可是要坐牢的事啊!
楊明回憶昨晚的一切,依稀記得似乎有那么一件事。他立刻軟了:“兄弟,這怎么辦啊,我是第一天上班,怎么就干出了這樣的蠢事!”頓了一下,他又說:“這件事只有你能幫我,如果公安問起來,你就說不認識,是城陵磯那邊的混混干的。”電話那頭吳剛沉吟了一會:“好吧,也只能這樣了,你剛有份工作,我也不能看你給毀了。”隨后,吳又打電話給陳建華統一了口徑。
女乘客在公交車上遭強暴一事在岳陽傳開后,聞者無不憤慨。但令人奇怪的是,岳陽公交車總公司對此事始終保持沉默。
社會之恥,可怕的沉默縱容犯罪
那20分鐘的可怕經歷,讓彭慧夜夜失眠,經常會夢見色狼揮舞著菜刀向自己逼來,也經常從夢中驚醒,大汗淋漓。
除了對那個色狼恨之入骨外,彭慧對售票員陳建華和司機吳剛的所作所為也傷心欲絕。為什么他們一路上袖手旁觀?為什么售票員要中途下車,是不是要給色狼提供“方便”?為什么司機等到強奸得逞后才假惺惺地去幫她?要是他們能及時出手,那個晚上的一切都會改變!
對于那天中途離開強奸現場,售票員陳建華在接受警方的詢問時這樣解釋:當時他實在看不慣楊明的齷齪行為,又礙于同事的面不好制止他,只好由他去了。其實下車的地方離他家還有段距離,他是眼不見為凈。然而,令人悲哀的是,陳建華偏偏就沒想到報警,他的這種軟弱的放縱實際上起到了助紂為虐的作用。
與陳建華相比,吳剛的作為讓人更加無法容忍。一路上,他明明知道楊明在實施強奸,卻遲遲不出手制止,客觀上縱容了犯罪。直到最后,他出于害怕,才將楊明從彭慧身上拖起來,卻為時已晚。吳剛對此的解釋明顯有些牽強。他說楊明才來單位上班,他不想因為這個事毀了他。在接受警方詢問時,他甚至說當楊明在實施強奸時,他聽到車廂后傳來的響動,覺得有種前所未有的刺激、新奇和亢奮,竟忘記了報警。
12月7日,彭慧聘請了律師,決定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乘客乘車遭遇強暴,公交公司是否要負相應責任呢?湖南秦希燕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許可稱,按照《合同法》,乘客上車即與公交公司簽訂了協議,公交公司應對其人身安全負相應責任。
12月8日下午6時,犯罪嫌疑人楊明被警方抓獲。隨后,彭慧被帶到刑偵大隊指認,她一眼就認出手舉4號牌的楊明。目前,楊明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經過4個不眠之夜,案子破了,但民警們并沒有高興之情,反倒覺得受到了極大的震驚:這個案子可以說聞所未聞,施暴的歹徒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冷漠的看客也將永遠受到良心的考問。
著名倫理學家、湖南師范大學唐凱麟教授說,這一事件從犯罪的層面來看,暴露了犯罪嫌疑人的一種無恥作為和炫耀心態,犯罪羞恥感的消失,不是一種個體表現,而是一個社會的群體性災難;從社會學的層面來說,冷漠看客的行為表現了普通民眾的一種沉默性休克。當良知在邪惡面前緘默的時候,其本身離犯罪也就咫尺之遙了。雖然犯罪嫌疑人是酒后作惡,卻不能減輕其罪責,酒精只是激發了其靈魂深處的丑惡而已。而那兩個冷漠的看客,也必將承擔他們應當承擔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