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輝,男,1969年1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現為溫州市政協社會法制委員會委員、市經濟法制研究所主任、市建設銀行法律顧問、鹿城區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創建者、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會員。 “不畏權勢,不懼豪強,唯真理是從,唯法律是依。”這是金海輝的人生格言。他積極響應團中央的號召,在地方各級團委的支持下,憑借其多年從事過基層團委、法律服務、金融分析等實踐經驗和理論知識的功底,創立了一種著眼于現實、放眼未來的青少年維權運行模式,即集青少年維權宣傳、研究、援助為一體,互為補充、相互促進、相互發展的理論聯系實際的模式,適時大膽地介入探索走一條與青少年法律診所教育相結合的蹊徑。堅持組織學雷鋒愛心服務、青少年權益咨詢、青少年“新長征”、法制心理模擬教育、主動無償為溫州的聾啞殘疾人、在校生、企事業單位、社區、外來務工者舉辦了法律知識義務講座。并協助共青團溫州市委權益部在溫州人民廣播電臺定期無償為外來務工人員講解法律、心理、理財知識。據統計,他共為青少年提供無償服務1000多件,為青少年辦理過各類維權事務200多件。 他自從1998年4月當選為溫州市政協委員至今,能認真履行職責,體察民情,反映民意,勤于調查研究工作,充分發揮了青年政協委員的作用,先后就預防青少年犯罪、維權、信用經濟、金融風險、社會治安、民主與法制建設等方面提出了提案。他的每個提案都受到有關部門的重視和采納,2001年3月、2002年3月,在溫州市政協會議上作了《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政府如何打造誠信溫州》的發言,均受到與會人員的贊同。1999年,自費參與組建了浙江省第一家青少年維權公益機構——溫州市鹿城區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中心與鹿城區團委構建了“以中心為龍頭、社區青少年維權站為紐帶、居委會維權點為依托”的三級維權服務體系。 他在擔任溫州市建行法律顧問以來,發現金融合同方面存在著許多不規范,不利于風險防范,于是就牽頭探索實行經濟合同全方位跟蹤服務,將合同從訂立、審查到履行完畢,對意向咨詢、可行性論證、風險預測、項目談判、資信調查、法律見證、法律訴訟等10個環節進行一條龍服務,僅此一項服務就為溫州建行追回欠款2000多萬元,代理案件100多件,涉及標的本金計5000多萬元,為建行節約律師費用226萬元,及時維護了建行合法權益。 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金海輝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績,被群眾稱之為“貼心人”。
今年2月27日被中共中央宣傳部、全國文明辦、解放軍總政治部、共青團中央評為“全國學習雷鋒、志愿先進個人”稱號。他還榮獲“溫州市建設銀行系統優秀共產黨員”、“溫州市十路人才、百名標兵”、“溫州市百佳文明市民”、“浙江省杰出青年志愿者”、“中國優秀志愿者”等稱號。
日前,金海輝同志接受《溫州共青團》雜志的專訪。 問:你是作為浙江省3名“全國學習雷鋒、志愿服務先進個人”之一,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受到表彰,并受到中央領導的接見,對此,你有何感想? 答:這次作為溫州志愿者的一位代表,能夠參加中央關于“紀念學習雷鋒四十周年大會”,親自聆聽中央領導的重要講話。我感到非常光榮、責任重大,因為這份光榮屬于我個人,更屬于溫州的全體志愿者。志愿服務是新世紀新階段
學習雷鋒活動的繼承、創新和發展。作為一名青年共產黨員,我將與時俱進,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持之以恒地投身志愿服務活動。
問:你參加志愿活動的主觀意愿是什么? 答:我覺得除在志愿活動中發揮了一技之長外,更能培養我的組織及領導才能,從中感受工作的滿足感和成就感,增強對社會的責任感,并可以提高一個公民素質,作為培養社會新人的有效途徑。 問:你是如何看待當今社會學雷鋒呢? 答:我們這代人雖然不是與雷鋒同時代,親身經歷那種火熱的氣氛,但我們也唱過“學習雷鋒好榜樣”的歌曲,學雷鋒做好事的概念一直記在心里。我們現在學雷鋒的形式名稱可能與以前有所不同,比如不僅僅是幫助別人做好事,比如不叫學雷鋒,叫志愿服務。但我認為,雷鋒精神的本質是在志愿服務中得到了繼承、創新和發展。志愿者所倡導的“奉獻、友愛、互助、進步”這個基本精神,應該是雷鋒精神的重要組成部分。 問:現在社會上有人認為現在幫人擦車、掃地的少了,學雷鋒的氛圍不如以前了,你是怎么看的。 答:我認為這是誤解。他們沒看到更多的志愿者在新領域服務。因為社會在發展,學雷鋒也要與時俱進。擦車可能有潔清工來做了,不用幫助,但深層次的精神問題出現了,需要有人來關懷。像我們現在學雷鋒,可能更關注于人文、精神的東西。雖然志愿服務所做的事情不是人們以前理解的學雷鋒的內容了,但在本質上是一樣的,都是平凡中為人民服務。
問:鹿城區青少年法援中心是我省首家無償給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的公益性組織機構,你作為中心創建的倡導者和實踐者,付出了很多心血,對此,你花了多少時間? 答:自1988年從參加基層共青團工作的那一天起,我就一心撲在基層青少年維權服務工作崗位上,經過十年的實踐工作和運釀,終于在1999年自費參與組建青少年維權的“法律援助中心”。 回想這十年間,在班余時間里,除了愛好讀書、鍛煉楊氏太極拳之外,我幾乎沒有看過一部電視連續劇,我把別人喝茶、聊天、看電視的時間都用在學習青少年法制上,近年來,買來一大堆法律學、心理學、教育學等書籍,虛心請教老師,研究青少年維權問題,深入鄉鎮、街道社區、中小學校、企事業單位調查青少年維權現狀,1995年取得國家律師資格,在自身理論研究和外在環境的逐步成熟下,于是在1999年開展了青少年維權宣傳、研究、援助事務。 在“中心”籌建期間,得到各級領導機關的支持、著名法律、心理、教育等專家的指導和許多志愿者的擁護,其中也包括我妻子的幫助。
問:青少年法援中心的志愿者對外服務都是無償的,為此,你為中心的創辦、運作付出了多少金錢? 答:中心沒有一個正式工作人員,只有清一色志愿者,60多名青年志愿者為一個個求助者付出了艱辛和汗水,為一名名青少年撐起了法律的保護傘。據此,為中心的創辦、運作而付出的心血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但自工作十五年以來,如果將本人為青少年無償講座、辦理維權事務統計起來,按照一個律師收費標準收費的話,肯定是一筆可觀的數目。 目前,中心辦公室的日常辦公費用、援助活動和案件調查費用等全部都由自己負擔,沒有向一家企事業單位或企業家的要求贊助。很多朋友說我很傻,搞了十五年法律工作,至今還是二袖清風。 說白了,其實參與組辦“中心”沒有什么其他的意圖,只緣于我天生喜愛孩子、愛和孩子們在一起,特別是當孩子的權益受到侵害或是受到歧視時,我就很焦慮。所以維護孩子的權益就是我最大的快樂。
問:你從事學習雷鋒志愿工作多年,最大的收獲是什么? 答:作為一名志愿者在幫助他人的同時,其實也是在深切體驗社會的人生,并以此為契機,豐富自己的人生經驗,擴大對社會和人生的了解,提升個人的人生和道德境界??傊?,通過多年的志愿者工作,我覺得自己個人的實踐能力和思想境界有了很大的提高。
問:你認為青年志愿者行動對社會發展起到了什么作用: 答:我覺得它首先有助于發揚助人為樂和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其次有助于樹立“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好風氣;還有助于青年自身的成長。
問:您認為目前溫州開展青年志愿者活動面臨的困難是什么。 答:主要是社會各界對青年志愿者活動的了解不夠深入、志愿活動資金不足以及志愿者組織缺乏有效的對策。
問:你作為法律界的人士認為有關志愿服務的法律應體現在哪些方面內容? 答:我個人覺得必須確定志愿服務應是非強制性的個人志愿行動、志愿服務組織的法制地位、非營利性、資金保障渠道等原則,并應規定每一個公民志愿服務的最低時間標準,以及志愿組織與志愿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服務對象、運行、監督機制等等。
問:你認為我市青年志愿者活動的發展趨勢怎么樣? 答:我市的青年志愿者行動在共青團溫州市委的領導下,肯定會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在各個領域都蓬勃開展。我想今后志愿者發展的趨勢會在兩個方面出現新情況: 一是在組織、管理和經營發展趨勢。 首先是運用行政手段推動:目前及未來相當在一段時間志愿組織的必然選擇。
其次采取民間性、自由性的確定,此也是中國青年志愿者行動的最終發展趨勢。再次利用網絡化管理:全市形成一個統一、互聯、互協的志愿服務網,這是在信息社會背景下,中國青年志愿者行動進行管理的新方法。 二是在服務形式的內容的發展趨勢。 首先在服務內容方面,志愿者行動將逐漸加強在技術領域的工作,以專家志愿服務的形式向社會提供更多的技術支持。其次隨著國際交流合作的日益頻繁,我市青年志愿者參與國際合作下,向其他國家提供志愿服務的項目也會逐漸增多。再次逐步會將青年志愿者行動納入學校教育活動,成為成績考核一個重要參數,作為新時期加強青少年公民道德教育實踐的新形式,也是弘揚志愿精神的有效途徑。最后立足社區,使社區成員自我組織、自我管理、自我服務,是青年志愿者行動向深層次推進的有效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