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幾天,眾多消費者期盼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就要到來了。作為河南省消費者協會投訴部主任的李漢生,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有著深刻的體會。3月5日是星期日,仍在辦公室加班的李漢生接受了記者的采訪。在交談中,外表顯得有些剛毅的他,話語中時而透出欣慰、時而透出遺憾……
為何欣慰?
李漢生說:“作為一名為消費者服務的消協工作人員,我首先感到欣慰的是,整個社會的消費環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眾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了保護,這主要是黨和政府重視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結果。近年來,各有關部門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一大批違法犯罪分子得到了懲處,有效保護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我省也是如此。
“還讓我感到欣慰的是,消費者的維權意識不斷增強。當自己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很多消費者不再像過去那樣保持沉默、逆來順受,而是及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就拿2005年來說吧,省消協就受理消費者投訴43424起,內容涉及家用電器、食品、農用機械以及商品房的質量、價格、計量、安全等各個方面。”
為何遺憾?
李漢生接著說:“遺憾的方面主要有:一是盡管工商、司法等部門不斷打擊,但目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活動還比較猖獗,許多消費者還深受其害,尤其是在廣大農村地區,消費安全形勢還比較嚴峻。二是還有不少消費者的維權意識還比較淡薄。比如,去年,通許縣有一位農民在鎮上買了幾瓶啤酒,結果打開喝的時候啤酒瓶發生了爆炸,這位農民的面部被炸傷。可這位農民根本沒有想著去找生產廠家、銷售商討‘說法’,而是自認倒霉。還有許多城市人的維權意識也不是很強。去年冬天,鄭州的一位老大娘在超市買了一個熱水袋,結果熱水袋漏水燙傷了老大娘的腳。老大娘想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沒有去找超市交涉……正是這樣的忍讓,縱容了假冒偽劣商品的橫行。如果每個消費者都有強烈的維權意識,那么,假冒偽劣商品就不可能有立足之地。因此,我真的希望,遇到假冒偽劣商品的時候,每個消費者都能勇敢地站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