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方日報 2009-03-23 08:33:38
本報訊(記者/張鵬)事隔僅兩天,依舊是從合肥發往廣州的K310次列車,依舊是同樣的貨主,又一批野生動物在廣州東站被警方截獲。3月19日,本報以《野味乘火車,千里下廣州》為題曝光了販賣野生動物黑幕的冰山一角,讀者反響強烈。為何野生動物販賣竟如此猖獗?為何野生動物竟能輕而易舉地流進廣東省?本報記者進行了調查。
記者親歷
幾百米“閘口”,野生動物本可堵截
3月21日9點30分左右,廣州市火車東站6站臺。K310次列車的旅客已經散盡,站臺上空空蕩蕩。在這趟紅皮列車的最北端靠近火車線路的外側,記者發現10多個裝滿野生動物的塑料箱子被堆放在枕木旁的石子之上。
從火車站站臺到行李包房,這是野生動物進入廣州的第一個“閘口”。行李包房與站臺有幾十米長的通道相連。從站臺出來,野生動物會像普通包裹一樣穿過光線昏暗的地下室,到火車站外后,再由改裝的貨車拉往野生動物銷售的市場或者直接被送至訂貨的酒肆。
這只有幾百米的距離,由鐵路方面管理,原則上不允許非鐵路人員進入。3月21日早晨,記者謊稱“取貨人”輕松從該通道到達2站臺,除了有一兩個人的盤問,并無遇到阻攔。
取貨人真的可以進入站臺嗎?記者多方求證了解到,只要憑取貨單,取貨人完全可以直接上站臺取貨。記者在百度上以“廣州市裝卸公司”為關鍵詞,隨意找到一家裝卸公司并以顧客的身份進行咨詢。一位公司負責人透露,“如果是長期在火車站駐點的話,可以由我們公司負責所有的貨物裝卸和搬運。”該負責人保證說,“完全可以從火車站站臺直接卸貨,繞開鐵路的裝卸人員”。
那么,在離開火車站的這幾百米的距離內,鐵路部門能否檢查出野生動物的蹤跡呢?
現場,幾位裝卸工人正在卸載這批野生動物。跳上車廂,記者看到同這批野生動物一起的,還有冰箱等包裹什物。
“又臭,還咬人呢。”一位自稱是廣州裝卸公司的裝卸工一邊捏鼻子擺手,一邊笑著說:“老板說搬什么,我們就搬什么。”
記者現場采訪了聞訊而至的該列車車長及負責當天裝卸的鐵路值班人員。
“如果貨物里有野生動物,能檢查出來嗎?”記者問。
“怎么檢查?關鍵是不認識。”
“這個卡控主要是在車站。車站確認了以后,會給一張準運證。”而當天被截獲的這批野生動物,恰恰有準運證。
“它運輸的時候應該鑒別了以后再往車上送,我們只看票據。票據上寫明動物、件數,由車站予以確認。如果件數符合,就沒問題。既然確認了,我們就信任了。如果發現了野生動物,我們肯定會制止。但我們發現不了,不好確認。”列車長說。
……似乎,他們也滿懷苦衷。
“有的包裹我們不能打開,它的檢驗是在車站。檢驗以后再包裝,有的包裝是木盒子,我們沒辦法打開。”
“即使聞見這么大的味道,也鑒別不出來?”記者問。
“塑料包一包,你不好掀開。如果是動物還很危險,萬一咬人的話還麻煩了。”一位鐵路工作人員插話說。
在采訪中,記者也確實感覺到了鐵路部門監管的難處。一位已經在鐵路干了30多年的鐵路警察告訴記者,整個6號站臺就他一個警察負責治安,警力投入不足,使得鐵路警察很難顧及。
“如果有舉報,原則上我們會把它扣下來。”這位老警察說。
行內人驚爆黑幕
只要給好處,非法的就變成合法
一位曾經參與販賣野生動物的人士爆出黑幕:以從安慶西站到廣州東站為例,每一件貨物(黑話為“鮮貨”,記者注)在上站辦理登記托運時要多交50元,在運輸途中還要給負責押車的行李員一定的好處。火車到站后,提一件貨要給鐵路托運處交40元。而貨物的真實內容,“辦托運的主管肯定是知道的。”
當天查獲的這批貨物中,其中一批印有“武鐵局”字樣的行包貨簽上,記者發現這批由“西平”始發的裝載“麻雀”和“珠頸斑鳩”的野生動物在“品名”一欄,竟填寫著“鴿子”,而貨主一欄填寫的是“小蘭”,連電話號碼也沒有。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貨主的姓名往往使用化名。
該內幕人士還稱,這已是長久的、根深蒂固的問題。販賣野生動物早已形成產業化鏈條,職業分工明確。“源頭”有人負責專職獵殺和捕捉野生動物,有專職的野生動物販子從各地的散戶手中收購,運輸則交給專門的隊伍,從而衍生出“供貨—運輸—轉賣”的“一條龍”服務。
驚人的利潤是驅動該鏈條的動力。上述內幕人士告訴記者,販賣野生動物利潤豐厚,一只3斤的野兔在內地只能賣到30多元,而販賣到廣東后,1斤野兔的價格就能賣到30多元,是內地價格的3倍多。運輸成本的相對低廉,更讓不法分子不惜鋌而走險。
以下是記者和該內幕人士的一段對話。
“你們怎樣能躲過鐵路的檢查呢?”記者問。
“鐵路托運一件有運費啊,而且有好處呢,貨物到火車站后,本來已經把托運費交了,從站臺拉到行包房門口,本來是托運處應有的職責,但是提一件貨要40元啊,一天提十件就是400元,一年就是十幾萬。”
“每次提貨鐵路方面難道就不管嗎?”
電話那頭直笑:“別生氣,你問得比較幼稚。他怎么去管?他可以推卸責任啊,可以說沒有專業知識啊,不懂啊,不知道啊。其實他是懂得的。所以他們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尷尬難題
警方傳喚兩貨主,他們卻拒絕前來
3月21日截獲的這批野生動物名單上,有野豬、黃猄、鼬獾、豬獾、黑水雞、斑鳩、麻雀,其中麻雀的數量多達1500只。這批野生動物分屬4個貨主所有。據廣州市森林公安證實,其中2名貨主跟前兩日截獲野生動物的貨主是同一人。
廣州市森林公安當天傳喚了這兩名貨主,而貨主均拒絕前來。
廣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李華廷苦笑著告訴記者,“如果貨主不配合,我們辦法還真不多。只能將案件掛在那里,進行累加。如果(貨主)再犯達到法律規定的數額,就追究其刑事責任。”記者了解到,國家相關法律規定,違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違法出售、運輸、出售國家保護野生動物或者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數量巨大的,情節嚴重的,個人非法經營動物價值超過5萬元者,單位法人非法經營動物價值超過10萬元的,可追究其刑事責任。而小批量的野生動物運輸,遠遠達不到這個數目,通常只能給予1萬到10萬元的行政罰款。顯然,處罰力度的不足,對貨主威懾作用并不明顯。
森林公安局同樣面臨著警力不足的問題。廣州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直轄廣州市區僅有21個警員,他們的工作量大得驚人。一位森林公安局警官告訴記者,有時候市民發現貓頭鷹、蛇等瑣碎報案都要轉由他們來處理。而負責對機場、火車站、酒家等重點場所的不定時抽查,已占去了他們大部分精力。警力少、經費缺和車輛差,森林公安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時常遭遇尷尬。
“不可能每一批貨物都能發現,這需要監管部門的聯合行動”,李華廷說。
說話間,被截獲的黑水雞被釋放出囚籠,在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中心的鳥舍“療傷”。鐵網打開的剎那,黑水雞爭先恐后地飛出,一陣撲騰之后,三五成群地蜷縮在水池邊的一角。而兩只黃猄沒能逃過此劫,死狀悲慘,其中一只頭部被蒙黑布,眼角分明還有淚水……
來源:南方報業網
記者的調查顯示,被販賣的野生動物進入廣東幾乎輕而易舉,而每一批野生動物被截獲,則完全出于偶然。如果沒人舉報,等待它們的只能是被宰殺。事實上,“漏網”進入酒樓食肆的野生動物多不勝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