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組織的結論和要求
結論
綠色和平擔心APP會在中國重復在印度尼西亞的錯誤,不確保可持續的原料供給就建立大型的紙漿廠。而APP中國公司似乎正在重蹈覆轍。結果將必然導致APP依賴中國和亞洲其他地區的森林破壞來為滿足其原料供給缺口。綠色和平組織認為,在事態還可以挽救之前就立即采取必要的行動!
綠色和平呼吁采取行動
致中國政府:
綠色和平組織呼吁中央和云南省政府:
l立即停止云南省金光集團2750萬畝桉樹速生豐產林項目,對此項目重新進行評估;
l堅決制止該項目在思茅市大面積皆伐現有天然林來營造原料林的做法,并按照《森林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對該項目實施過程中破壞天然林者進行懲罰;
致APP:
綠色和平組織呼吁金光集團停止對世界范圍內瀕危森林的破壞。為此,金光集團及其下屬的APP紙業公司必須做到:
l停止將天然林轉換為人工林;
l停止皆伐;
l停止所有非法采伐;
l充分尊重本地居民和本地社區的權利。
注釋:
1 Christopher Barr,國際林業研究中心,“APP財政崩潰:印度尼西亞森林的精神傷害及隱憂 ”,亞洲發展會議—3,Bankok,2001年6月12日
2 Fallon, R. “亞洲共同財務和商業戰略:APP有限公司”紐約:哥倫比亞商業學校Chazen國際商務網絡雜志
3 Christopher Barr,國際林業研究中心,“APP財政崩潰:印度尼西亞森林的精神傷害及隱憂 ”,亞洲發展會議—3,Bankok,2001年6月12日
4 Dillon, Chip, and Normal Waite,1998年,APP的智商欺騙——收入能力仍然強勁, Salomon Smith Barney,2003年7月1日
5 APP1999年年度報告,新加坡,2000年5月
6 Fallon, R. “亞洲共同財務和商業戰略:APP有限公司”紐約:哥倫比亞商業學校Chazen國際商務網絡雜志,2003年春
7雅加達郵政(2004年7月12日)“APP希望盡快達成全面債務重組協議”
8 店頭市場 (證券等不通過交易所直接售給顧客的)“產權證券包括沒有在納斯達克,紐約證券交易所或其他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流通的證券”見www.otcbb.com
9 紐約銀行的網址www.adrbny.com/dr_ownership.jsp?cusip=04516V100 , 2004年9月10日瀏覽
10 Kanematsu公司(2001年4月12日) “最新中期管理計劃”
11 新亞洲頻道 ( 2003年11月13日)“APP美國債權人試圖查封其印度尼西亞的資產”
12 美國進出口銀行,新聞稿(2003年10月29日) “進出口銀行向APP提出的訴訟文件要求收回其1.04億美元”
13 新亞洲頻道 (2004年3月30日) “APP延期重組計劃”
14 紙業之路 (2003年7月9日) “新加坡對APP的秘密犯罪調查”
15 PRNewswire (2004年1月16日) “紐約最高法庭對APP發布新的限制令”
16APP(2004年7月) “APP對世界自然基金會印度尼西亞部非法采伐報告做出的回應”
17世界自然基金會 (2004年7月13日) “對APP回應世界自然基金會報道其涉嫌非法采伐的分析”;世界自然基金會(2004年7月13日)“誰可能有所牽連”
18世界自然基金會印度尼西亞部Tesso Nilo計劃(2004年6月16日) “監督蘇門答臘廖內省非法采伐:2003年8月到2004年4月非法采伐的木材從被提名的Tesso Nilo國家公園運輸到APP的Indah Kiat紙漿和紙張廠”
jbyao()說: (11:06:43)
19世界自然基金會 (2004年7月13日) “世界自然基金會對印度尼西亞蘇門答臘島APP紙漿廠原材料來源地的關注”
20世界自然基金會(2004年6月8日) “APP印度尼西亞紙漿廠木材消費的合法性——2003年10月”
21 紙業之路 (2004年2月27號) “美國Office Depot停止進口APP通過過度采伐印度尼西亞森林采伐制成的產品”;世界自然基金會,新聞稿(2004年2月20日)“世界自然基金會將APP非法采伐的事實公布給美國紙業零售商”
22 Robin Hood,新聞稿(2004年8月25日) "Robin Wood überzeugt Metro: Handelskonzern will auf Papier aus Regenwaldzerst?rung verzichten"
23 紙業之路 (2004年9月8日) “日本公司聯合抵制APP產品”
24紙業之路 (2004年7月28日) “APP推遲債權人關于債務重組問題的投票”
25美國林紙協會 (2004年7月) “中國的林產品工業補貼” p.51
26 財政時代雜志(2004年6月18日) “選舉對APP的傳奇失去信心:支持債務轉移的債權人的身份充滿神秘感”
27美國林紙協會 (2004年7月) “中國的林產品工業補貼” p.42.
28標準 (2004年2月18日) “APP中國觀望上市”
29紙業之路 (2004年6月2日) “寧波有關部門和APP建立新工廠經營班子”
30紙業之路 (2004年1月21日) “APP中國蓄意收購上海紙張廠”
31紙業之路 (2004年2月26日) “APP中國計劃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32 APP (2004年6月10日) “林漿紙一體化:中國紙業全新轉型” www.app.com.cn/disp_news_single.php?num_id=166
33 財經雜志 (2003年10月23日) “印尼紙業巨頭APP海南重生調查”
34 N. Myers, R. A. Mittermeier, C. G. Mittermeier et al. “優先保護的生物多樣性熱點地區”, 《自然》雜志2000, Vol 403: 853-857
35 世界自然基金會,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概述, Bejing Chinese Forestry Press, 1996. 199~213
36 楊宇明,郝吉明,裴盛基,云南的生物多樣性及其保護(見:錢易、郝吉明主編),環境科學與工程研究,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1.336-347
37 云南省林業廳,《關于對金光集團在思茅建設林漿紙一體化項目的情況報告》附件二,2004年7月20日
38 同上
39 新聞周刊(2004年7月12日)“云南森林告危”
40 云南省林業廳,《關于對金光集團在思茅建設林漿紙一體化項目的情況報告》附件二, 2004年7月20日)
41 新聞周刊(2004年7月12日)“云南森林告危”
42 云南省林業廳,《關于對金光集團在思茅建設林漿紙一體化項目的情況報告》附件二, 2004年7月20日)
43 新聞周刊(2004年7月12日)“云南森林告危”
44 同上
45 云南省林業廳,《關于對金光集團在思茅建設林漿紙一體化項目的情況報告》附件二, 200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