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16 07:52 稿件來源:三秦都市報
我國首部動物保護法建議稿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進行最后的修改。而在此前,我國涉及動物保護的法律僅有野生動物保護法,被列入保護范圍的動物種類也有限,由有限拓展至無限,將保護的范圍擴大到所有的動物,從立法的角度,應當視作一種完善。這對長期以來同情并關(guān)注動物保護的社會各界人士來說,無疑是值得欣慰的。回想一下這幾年來引發(fā)全國的“虐貓事件”、“殺狗事件”、“虐待流浪狗”的事件還少嗎?
有人寵愛就有人虐待,有人豢養(yǎng)就有人虐殺,這樣的矛盾似乎一直以來都存在。客觀來講,從出生到死亡,不同的動物在人世間扮演著不同的角色,有些動物注定被宰殺,完成人類的食用功能,有的動物注定被豢養(yǎng),成為人類親密無間的朋友。人和動物之間的關(guān)系一旦升華為感情,那么就絕不能容忍對朋友的殺害或者說屠戮。從既往諸多新聞事例看來,立法保護動物應該也能夠承擔起對屬于人類情感需要的那一部分動物的保護責任。
從另外一個角度看來,動物這些年來被大量的虐殺、濫殺無不與動物的所有者的學識、心態(tài)、情感有著相當大的關(guān)系,人與人之間沒有撒掉的脾氣發(fā)在動物身上,這不是一種傷害又是什么?所以,保護動物不受傷害,也是對個別的、極端的心態(tài)的一種保證。
盡管動物保護法案尚處修改階段,詳情尚無法知曉,但參與該法制定的專家所透露的端倪就已經(jīng)足夠引人關(guān)注,尤其是“如果傷害動物,將視情節(jié)處以不同金額罰款,如果虐待動物致死,將負一定的刑事責任。”如果說罰款對于一些人還不算什么,但對判刑還是讓眾多人感到震驚。是的,別以為傷害、虐待都不需要負責任,只要你的不良動機得逞,你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來源:解放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