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6月30日08:24 青年周末 張薇
6月15日,一篇不到1000字的新聞報道披露我國首部《動物保護法》(建議稿)基本完成,虐待動物致死將負刑事責任,配上不到100字的“漢中打狗”的信息鏈接,引發了網站上2000多條留言。
6月17日,中央電視臺《新聞會客廳》邀請了首部《動物保護法》(建議稿)牽頭人常紀文做客,解讀了建議稿的部分內容。
這兩次報道,讓《動物保護法》(建議稿)迅速引起網友討論:一方說“中國早就該為動物保護立法了”,另一方說“在人的福利都搞不明白的今天,去搞什么動物福利?”
在硫酸傷熊、水煮活貓、漢中打狗等一系列虐待動物事件頻發的今天,“動物福利”注定是個在徘徊中前進的敏感詞。
◎被拋棄的小動物 ◎供圖/Maxppp/Photocome(CFP)
6月15日,一篇新聞報道曝出“我國擬立法規定虐待動物致死者負刑責”,網站上一刊出,2000多條評論,將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保護法》(建議稿)的牽頭人常紀文置身于輿論硝煙之中。
■被“捅”出來的建議案
“很多人罵我,罵我神經病,罵我八輩子祖宗了,我感到挺有壓力。”
這話是常紀文說的。
這個平日低調的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因為跟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保護法》(建議稿)直接掛鉤,保持低調成了他的難題。
6月15日,一篇名為《我國擬立法規定虐待動物致死者負刑責》的新聞報道,讓他一下子墜入了輿論的漩渦。
900字的報道,披露了我國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保護法》(建議稿)已經初步完成,并且結合沸沸揚揚的漢中打狗事件,指出“按照建議稿的內容,如果傷害動物,將視情節處以不同金額罰款,如果虐待動物致死,將負一定的刑事責任。”
報道在網絡媒體上傳播,記者在網易上看到,這篇短短的報道后的跟帖是龐大的2000多條。
網友的意見呈現為兩個極端。
有支持,“中國早就該為動物保護立法了,遲到的中國小動物保護法,早些實施吧。”
更有毫不留情的痛斥,“有多少人生活在貧困線以下?有多少孤寡老人無依無靠?有多少人吃不起藥、買不起骨灰盒?有多少救助資金不到位?在人的福利都搞不明白的今天,卻不遺余力地去搞什么動物福利?”
甚至有人稱常紀文是“人他們不敢管,也管不了,但為了讓人們知道他是專家,只好管動物了。”
常紀文是這部建議稿的牽頭人。第一次電話聯系他時,他并不想接受采訪,很忙是他婉拒采訪的說辭。
直到6月21日,在一場名為《動物、權利與和諧社會》的學術研討會上,記者才見到了這位還想試圖保持低調的研究員。
研討會上,輪到他發言時,他先是一聲長嘆,“最近,見到我的人都這么說,法制研究所在動物保護方面,成了全國的風暴眼。很多人罵我,罵我神經病,罵我八輩子祖宗了,我感到挺有壓力。”
建議稿被報道出去,這是他始料不及的。
因為一周前,“我們宣布中國的動物保護法方面的第一本教材正式啟動了,請了媒體的記者,本來打算是報道這本教材,因為寫教材的人大部分都是起草專家建議的人,結果媒體記者把我們的專家建議稿給‘捅’出去了。”
他用了一個“捅”字。因為在他看來,現在,并不是推出這部建議案的最好時機。
■上央視,是為辟謠
“如果說我們以反虐待為底線,我想大多數老百姓是會贊成我們這個制度設計的,反虐待,因為它符合中國人的道德底線。”
但無疑,現在是個敏感時期。
“正好碰到了漢中打狗的事情,我只好到中央電視臺去辟謠啊,因為網上罵的人很多。”常紀文在6月21日這場《動物、權利與和諧社會》的研討會上說。
他想辟謠,是因為他覺得媒體的報道對建議案有誤讀。“媒體有誤解,說虐待動物致死者負刑責,并不是所有虐死動物的情況就負刑責啊,法律的問題不是這么簡單。”
同時,他覺得“是有些人沒經過授權把東西拿出來,萬一引起誤會,對動物保護事業是很不利的。提動物權利好多人反感,采取澄清的策略,才有可能獲得大部分人的支持。”
6月17日,他接受了央視《新聞會客廳》的采訪。用他的話來說,“節目錄了約30分鐘,播出了26分鐘。”
此后,他不愿接受任何采訪,也不愿透露建議案中的任何法律條文。他怕再引起媒體的誤讀,“現在所有的解釋以我在央視的解釋為主。”
對于媒體對虐待動物負刑事責任的誤讀,他做出澄清,“一般我們起草小組認為,要負刑事責任,一般只是極個別的現象,比方說虐待或者說嚴重傷害、故意傷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行為,在目前我國《刑法》的規定,這是要負刑事責任的。另外還有一些會產生巨大社會影響的動物虐待行為,比如我舉一個例子,在小學里邊,當著全體小學生的面在狗身上淋汽油,把狗燒死,對這些小孩的心靈是一個巨大的打擊,對于這種行為,嚴重侵犯社會秩序的行為,或者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我國的《刑法》應該予以關注。”
針對網友對“動物福利”的質疑,他在節目中說:“我們結合中國的國情,起草小組提出了一個什么想法呢?堅持一個動物福利保護的最底線,就是反虐待。經濟社會條件下,給予動物很高的福利標準也是不現實的,如果說我們以反虐待為底線,我想大多數老百姓是會贊成我們這個制度設計的,反虐待,因為它符合中國人的道德底線。”
單看以上的兩個回應,我們能看出他措辭的溫和嚴謹與小心翼翼。
實際上,在6月21日研討會上,記者感到,常紀文其實是個出語麻辣的學者。
比如,他說到漢中打狗事件,他的言辭尖銳又一針見血,“漢中的事情,我在電視臺上說,是典型的用殺戮代替監管,或者說把監管簡單化,你平時干嘛去了?一出了問題,就殺人家的狗。”
面對管理者的管理問題,他選擇尖銳;面對公眾的觀念問題,他選擇溫和。
■講究策略的“實務”說法
“說人是最高級的動物,這是一種迎合的策略吧。有時候,要講究方式、方法。”
常紀文的一些溫和回應,在做動物保護工作的其他學者看來,有點迎合公眾的意味。
6月21日研討會上,遠道而來的山東大學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教授郭鵬對常紀文在《新聞會客廳》中接受采訪時的一個說法提出了自己的質疑。
在回答央視主持人的提問,“人為什么要給動物這樣的權利,并且保護這些權利?”
常紀文的回答是:“人是世界上最高等的動物,人的尊嚴的價值之所在就是因為人具有人道性,能夠把自己的關懷施加到比自己低等的動物身上。”
哲學教授郭鵬顯然不同意“人是世界上最高等的動物”這個說法。
常紀文回應的很快,聽起來也很實在,“這是一種迎合的策略吧。有時候也要講究方式、方法,如果你把他講得太低,他可能會接受不了。”
“但是這樣,有時候人也是要接受教育的,有時候你把你觀眾的素質預計的太低,你去迎合他,法律是不是要迎合民眾?”
這場爭辯并沒有進行多久。
在同時來參加研討會的動物保護者徐雪莉看來,這算是“理想主義和實務主義”之爭。
“其實我同意郭鵬的觀點,從我內心來說,我覺得我們都是平等的;畢竟有這種平等觀點的人太少了,你想改變大家接受你的觀點非常難,所以,我也認可常紀文的說法,先承認以人為中心,承認人是最高級的動物,然后帶著大家去反思,既然如此,人對其他動物是不是應該有責任?他從實務的角度出發,這樣說讓大家更好接受。”
◎動物福利的底線是什么?
比方說現在很多老百姓還沒有自己的住房,有很多人溫飽問題還沒有解決,在這種情況下,按照西方國家的標準,保護中國的動物,給它們這些福利,那也是不現實的……也就是說我們起草這部專家建議稿,不是西方觀點的簡單跟隨,我們是立足中國國情的。我們結合中國的國情,起草小組提出了一個什么想法呢?堅持一個動物福利保護的最底線,就是反虐待。
◎減少流浪貓、流浪狗數量的方案?
在目前西方國家比較典型的做法是,貓狗從寵物商店出售的時候,就給它植入芯片,誰買貓狗,芯片里邊就是誰的資料,這個芯片的價格也比較低廉。這個芯片植入的時候,要受獸醫或者其他監督管理機關監督的,這個數據是終身的。如果說這個貓狗被遺棄,如果說被收容機關發現,在電腦面前一掃描,它的主人是誰,住在哪兒,電話號碼一清二楚,一旦被收容之后,所有的收容費用由寵物的主人來承擔,同時寵物的主人因為遺棄動物還要接受行政處罰,甚至刑事制裁。
在我們國家現在已經有了一些實踐,在一些地方已經開始嘗試。
◎實施《動物保護法》,有何文化基礎?
中國人從歷史上看,一直是具有樸素的保護動物,憐憫弱者的一個情懷,但是在目前的情況下,經濟社會條件下,給予動物很高的福利標準也是不現實的,如果說我們以反虐待為底線,我想大多數老百姓是會贊成我們這個制度設計的,反虐待,因為它符合中國人的道德底線。
◎是否所有動物都一視同仁地進行保護?
包括歐洲、美國還有其他發達國家的一些法律,它都是分類管理,對于脊椎動物,對于一些更高等的脊椎動物,它的保護程度就高一些,因為它的神經系統很發達,它的感知能力也強一些,對于感知能力更強的,比方說貓、狗,跟人性有相通的地方的,我們就給予更嚴格的保護,其他的動物,螞蟻什么的,我們也保護,但是保護的水平稍微就低一些。
在6月21日的這場《動物、權利與和諧社會》的學術研討會上,記者不僅僅看到了建議稿起草者常紀文對大眾輿論中質疑聲音的迂回、溫和應對,也看到了民間對待動物福利問題的一場“現實版”爭論。
盡管這次學術研討會的言論主要集中在城市養犬的問題上,但在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保護法》(建議稿)浮出水面的今天,研討會上的觀點交鋒也正是時下人們對動物福利問題不同見解的社會縮影。
◎動物福利的底線是什么?
比方說現在很多老百姓還沒有自己的住房,有很多人溫飽問題還沒有解決,在這種情況下,按照西方國家的標準,保護中國的動物,給它們這些福利,那也是不現實的……也就是說我們起草這部專家建議稿,不是西方觀點的簡單跟隨,我們是立足中國國情的。我們結合中國的國情,起草小組提出了一個什么想法呢?堅持一個動物福利保護的最底線,就是反虐待。
◎減少流浪貓、流浪狗數量的方案?
在目前西方國家比較典型的做法是,貓狗從寵物商店出售的時候,就給它植入芯片,誰買貓狗,芯片里邊就是誰的資料,這個芯片的價格也比較低廉。這個芯片植入的時候,要受獸醫或者其他監督管理機關監督的,這個數據是終身的。如果說這個貓狗被遺棄,如果說被收容機關發現,在電腦面前一掃描,它的主人是誰,住在哪兒,電話號碼一清二楚,一旦被收容之后,所有的收容費用由寵物的主人來承擔,同時寵物的主人因為遺棄動物還要接受行政處罰,甚至刑事制裁。
在我們國家現在已經有了一些實踐,在一些地方已經開始嘗試。
◎實施《動物保護法》,有何文化基礎?
中國人從歷史上看,一直是具有樸素的保護動物,憐憫弱者的一個情懷,但是在目前的情況下,經濟社會條件下,給予動物很高的福利標準也是不現實的,如果說我們以反虐待為底線,我想大多數老百姓是會贊成我們這個制度設計的,反虐待,因為它符合中國人的道德底線。
◎是否所有動物都一視同仁地進行保護?
包括歐洲、美國還有其他發達國家的一些法律,它都是分類管理,對于脊椎動物,對于一些更高等的脊椎動物,它的保護程度就高一些,因為它的神經系統很發達,它的感知能力也強一些,對于感知能力更強的,比方說貓、狗,跟人性有相通的地方的,我們就給予更嚴格的保護,其他的動物,螞蟻什么的,我們也保護,但是保護的水平稍微就低一些。
在6月21日的這場《動物、權利與和諧社會》的學術研討會上,記者不僅僅看到了建議稿起草者常紀文對大眾輿論中質疑聲音的迂回、溫和應對,也看到了民間對待動物福利問題的一場“現實版”爭論。
盡管這次學術研討會的言論主要集中在城市養犬的問題上,但在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保護法》(建議稿)浮出水面的今天,研討會上的觀點交鋒也正是時下人們對動物福利問題不同見解的社會縮影。
◎杭州:受虐猴子,頭戴鐵籠 ◎供圖/王攀(CFP)
◎北京:流浪貓“鳳凰”被澆汽油焚身
◎昆明:小貓被虐待致死 陳尸母貓面前
◎供圖/《春城晚報》江洋(CFP)
“人是需要奉獻愛心的,這是人最深刻的需要。與其把這些需要投射到小動物身上,不如投射到受苦的同胞們身上。”
當民間動物保護者們講述完他們在無法達到法律訴求的心理無奈后,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副研究員劉海波的一席話,讓現場氣氛頓時尷尬起來。
劉海波更傾向于站在人和人之間的關系上來討論動物的福利。
說到城市寵物,他考慮到城市空間一個更現實的問題:“中國城市生活,居住在板樓里而不是別墅里的高度密集的人群,養犬必定會制造對鄰居權利的侵害。養犬者和非養犬者是需要平衡的,平衡過程中自然是要傾向于非養犬者。因為養犬不是天然存在的,是你要養。”
這個瘦瘦的法律學者一字一頓地說著,他發言時間不長,但最后的一句發言將這場討論推向一個尷尬的冷場——“寵物文化有合理的一面,但也有沒落的一面。說狗是兒女,是寄托,你把這個東西寄托在這個事物上,包括把你的狗拿走你就不能活,我感覺這是有點畸形的,不是完全健康的。人是需要奉獻愛心的,這是人最深刻的需要。與其把這些需要投射到小動物身上,不如投射到受苦的同胞們身上。”
他的話音一落下,得到的掌聲稀稀拉拉,很多人甚至對他的言論沒有掌聲回應。
而坐在發言臺下的動物保護志愿者邵華忍不住大聲說:“你老了沒人管你,你就理解了!”
■大膽的類比
“就我的經驗而言,我身邊這些保護動物的朋友們,非常非常善良,這種善良對社會的安寧是有幫助的,是能夠優化人際關系的。”
劉海波的一席話,其實也正代表著一批網友對“動物福利”的質疑。
研討會上,律師徐雪莉聽完劉海波的話后什么都沒說,但她把這席話記得清清楚楚。
在記者對她會后的采訪中,徐雪莉不吐不快,“他這是人為地把對人的慈愛和對動物的慈愛對立起來了。其實對動物同情的人,對人也非常好。就我的經驗而言,我身邊這些保護動物的朋友們,非常非常善良,這種善良對社會的安寧是有幫助的,是能夠優化人際關系的。”
徐雪莉,在救助動物的同時,也救濟了很多孩子上學,包括資助一些白血病家庭,她盡自己的能力在做。
她同時拿出她長期研究海外動物福利法的經驗來從反面驗證:“國外有很多研究表明,如果一個人對動物有暴力傾向的話,他犯罪的傾向也比較強。其實大家有動物福利的觀念,對整個社會減少犯罪率,對兒童的心理健康都非常有好處。”
讓徐雪莉欣慰的是,她覺得周圍的朋友對動物福利的認可度越來越高了。
5年前,她就開始跟朋友們談動物福利,介紹國外的動物福利立法,朋友們會奇怪地問她,雪莉你在干什么?
現在她再跟人談,“朋友們會覺得,這么多年發生這么多事情,硫酸潑熊、水煮活貓,這些事情做的太殘忍了,大家會想,人類的災難越來越多,很多事情就是理所應當發生的嗎?”
在她的朋友圈中,這樣的反思越來越多了。
對于動物福利,徐雪莉有她自己的一套科幻化極端類比,“我總想舉個什么例子呢?比如說,現在外星人大規模入侵地球,外星人說,人類太低等了,也不夠聰明,但人類卻占用著資源、環境,不如把他們殺了全吃了。那個時候,人類就該說了,我們也有生存的權利啊。可外星人才不聽你這一套,人類該怎么辦?”
對于這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保護法》(建議稿),民間有爭議、有質疑,更有叫好的呼聲。
新浪網一個調查《你如何看我國擬立法規定虐待動物致死者負刑責?》中,共有63982人參加,調查結果是:89.2%的人投贊成票(動物也是生命,理應受到尊重,此舉將加強人們保護動物意識);9.4%的人投反對票(虐待動物致死者雖有過錯,但追究其刑責未免處罰過重)。至少從調查中看,大部分人認可對動物的尊重和保護。
在攪動了民意的今天,這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保護法》(建議稿)究竟能走多遠?
“常紀文教授牽頭的這個建議案是民間法律文本之一,是有意義的。同時這個文本需要完善。”莽萍,中央社會主義學院教授,長期關注動物立法問題,在6月21日研討會結束后跟記者詳談了民間推進動物立法所做的努力。
從2002年開始,民間推進動物立法的努力從未停止。莽萍自己關注的民間推進動物福利立法事件就有兩次。
一件是2005年底,《畜牧法》(草案)曾規定:“國家提倡動物福利;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指導畜牧業生產經營者按照動物福利要求從事畜禽繁育、飼養、經營、運輸等活動”。結果,因為有的常委會委員和地方委員提出,“動物福利”的含義不夠清楚,法律中以不使用這種含義不清的表述為妥,而刪去了這條規定。
在莽萍印象中,“當時有十多位全國人大代表提出應該有動物福利的條款,實際上這是給弱者的一個基本保護,是要給動物最基本的需要。”
另外一件是在2007年頒布《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之前,多位專家建議加入“人道屠宰”的細則,莽萍也撰文公開表達了加入“人道屠宰”的必要性,在她調研的過程中,她發現,“四川成都生豬屠宰監察大隊起草了《對動物實施人道主義飼養和屠宰的提案》。”
只是最終有關“動物福利”的表述都被刪去,條例只是把豬當作一種“肉制品”,而根本沒有顧及豬是一種“溫血動物”這一本質。
盡管這兩次,均沒有將“動物福利”的條款最終推入到相關法案中,但莽萍已經從中感受到動物福利的民間呼聲越來越高。
而她認為,“動物福利”為什么在中國那么難?很多時候源自“詞匯之爭”。
經過了這么多年,她覺得現在中國為動物立法的時機已經成熟了。而為了避免詞匯之爭,她建議,“先立《防止虐待動物法》,這個是最基本的,滿足動物最基本的需要,同時防止虐待,也是動物保護立法的最主要的主旨。這個比直接提動物福利更容易接受。”
常紀文何嘗不想避開詞匯之爭呢?
他在6月21日研討會上作了這樣的總結陳詞:“甚至我們不提動物的福利,就談動物的保護,保護動物就是保護人的情感和利益。”
至于建議案的未來,在他的設想里相當光明:“目前國家林業局對我們的建議案產生了興趣,全國人大也產生了興趣。我們已經把聲勢造出去了,網上的投票,絕大多數對這部建議案是贊成的。”
接下來,8月份建議案正式出臺,他們準備公開放在網上征求民意,然后召開專家座談會,然后申辦新聞發布會。
也許,動物立法的時機真的到了。
來源:騰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