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罪犯倒賣瀕危野生動物獲刑
2010年07月08日 來源: 寧夏日報
近日,經(jīng)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西吉“12·1”特大非法收購、出售、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2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決。
2009年12月1日,固原森林公安分局在西吉縣新營鄉(xiāng)破獲特大非法收購、出售、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當(dāng)場查獲國家Ⅰ、Ⅱ級重點保護(hù)野生動物34只。其中,國家Ⅰ級重點保護(hù)野生動物金雕2只,國家Ⅱ級重點保護(hù)野生動物禿鷲、雕等32只,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西吉縣人民法院以非法出售、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分別判處2名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11年、10年,各處罰金5000元;沒收作案工具貨車1輛。犯罪嫌疑人對一審判決不服,提出上訴,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后維持原判。(記者 馮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