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岳:環保部門還不是強勢部門
2006-04-07
與嚴峻的環境形勢相比,“能力和強勢”還遠遠不夠
環保總局昨天公布的這個排查結果,是2月7日環保總局掀起新一輪的環保風暴中,最后公布的一項檢查的主要內容。本報記者昨天專訪了該局副局長潘岳。
新京報:環保總局公布了20個化工石化大項目環境風險排查結果,是不是意味著今年的“環保風暴”暫告一段落?
潘岳:單就本身而言,此次執法行動并未“告一段落”。這20個項目是127個排查項目中由環保總局直接排查的,其余107個項目我們委托地方環保部門排查,結果將于5月20日前公布。到時候,公眾將對我國主要水域的環境風險隱患有一個整體的了解。
從更宏觀的層面上來說,和呼嘯而去的“風暴”相比,這更是一場艱難的、長期的環保執法行動,在相當長的時期內不會告一段落。中國已經進入發展的環境高風險時期,環境事故高發期(尤其是水污染事故)已經提前到來,并將成為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的制約因素之一。因此,這不是結束,而是一場新的戰役的開始。戰役的主題就是建設長期有效的法律機制與廣泛有序的公眾參與。
新京報:這20個項目是規模多大的企業?它們在環境方面有沒有共同存在的問題?
潘岳:我局排查的20個化工石化項目均屬于國家大中型項目,在石化化工行業屬于重量級的項目。他們共同存在的問題主要是選址皆在環境敏感的水域、環境風險評價的深度不夠、應急措施不健全、監測體系不完善。
新京報:今年“環保風暴”的成效,在社會輿論上是不是要比去年的“風暴”小一些?是因為缺少三峽等大工程嗎?
潘岳:去年打的是程序違法,今年打的是規劃布局不合理。我們這次的主要目的在于借執法行動推出一系列新的政策和制度。這些制度的建立,也意味著環保總局正開始將精力轉入長效機制建設層面。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盡管去年的行動由于涉及某些“大項目”而引起廣泛的轟動,但今年的行動卻更具有深遠的標志性意義。
至于“社會輿論效應”問題,我想說的是,從去年的“叫停30家”開始,我們的行動就不是為了追求轟動效應,而是履行環保部門的“應有之義”。然而,比起具有戲劇色彩“風暴”一詞,我們的執法行動卻更像一場漫長而艱難的、布滿現實障礙、沒有一點兒戲劇色彩的拉鋸戰。這個過程,需要長久的耐心和閃光燈之外的默默堅持。希望我們大家共同堅持下去。
新京報:環保部門以往被認為是“橡皮圖章”,您認為通過這兩次“風暴”,以及其他的環境行動后,環保部門是否已經轉變成為一個強勢部門?
潘岳:我一直在說,我們不是在追求“強勢”,而是在追求“權力復位”,也就是要追求我們不折不扣履行科學發展觀職責所必需的權力。這個權力,是為了公共利益而爭,而不是為部門利益去爭。
盡管如此,我可以坦率地說,環保部門依然還不是一個“強勢部門”,體制性、機制性制約依然嚴重,一些地方和部門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重發展速度、輕發展質量的觀念沒有改變。環保法律得不到執行;環保體制尚未理順;地方保護主義主導的規劃與項目的審批機制錯位;環保系統的能力和技術仍然薄弱。
與此形成強烈對比的現實,是目前的環境形勢非常嚴峻,和嚴峻的形勢相比,環保部門的能力與強勢還是遠遠不夠的。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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