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故居承載著名人的歷史和聲譽,往往具有令人景仰的人文魅力,在城市建設中認真加以保護,無疑很有必要。但是不同名人的故居,怎樣保護的效果會更好,這似乎是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近日重游常州,道路寬敞,高樓迭起,盡顯現代城市的氣派。只是來到很有名的青果巷,卻見馬路一邊是一排高層新建筑,而另一邊則是破舊不堪的矮平房,兩者反差之大,形成一道極不協調的街景。當地朋友告訴我,青果巷周圍有多家名人故居,多年來住著許多住戶。若要置換、重修,所需大筆資金沒有著落;而開發商又因名人故居要保護,都回避在這里開發,使得這些名人故居面臨重建與拆遷兩難的局面。隨后我走進門口刻有“盛宣懷故居”、“李伯元故居”石牌的舊屋,只見里面住著好多戶住家,其破敗之景象,不禁令人聯想到了“貧民窟”。身臨“故居”卻難覓名人當年生活的蹤跡,一腔對名人的種種遐想,頓時蕩然無存。走出門來回眸那塊故居石牌,我不禁閃過一個疑問:在門口掛上一個名人故居牌子,這就是保護了嗎?
盛宣懷是清末洋務派大人物,有中國近代“第一商父”之美譽,還是我國第一位大學校長。而李伯元,原名李寶嘉,是清末著名小說《官場現形記》的作者,他還創作了《活地獄》、《庚子國變》、《繁華夢》等多部諷刺挖苦時弊的小說,是當時寫“譴責小說”中最有影響的一位。從這兩位名人的歷史成就來看,他們的故居若能得到整修與充實,并把保護名人故居與改造周圍環境協調起來,其結果很可能成為當地一處有文化內涵的人文景觀。可是現在,李伯元故居門前卻掛起了“挖雞眼”的招牌(見圖),名人故居陷入如此困境,令人難免扼腕嘆息。
我并不主張一切都要復古,對待名人故居也應該具體分析。我認為,對那些有豐厚的歷史積淀、影響很大、故居的建筑又有一定特色的名人故居,這是一種不可再生的人文資源,自然應該盡最大努力加以保護和整修。至于有的故居,倘若文化積淀相對少一點,建筑并無特色,并已破敗不堪,那幺,保護的方法是否可以因地制宜、多幾種選擇呢?原地復舊是保護,有時異地置換也是另一種保護。就在常州,對于洪深、阿甲、吳祖光等戲劇界名人,市里并沒有把各人的故居都保留,而是異地建一所戲劇陳列館,把他們還有周璇等常州籍戲劇界名人集中在一起,展示他們的生平及藝術成就,既達到宣傳名人、為本地增光的目的,又緩解了名人故居保與拆的矛盾,還形成一個很有地域和行業特色的展館。這樣處理,似不失為處理名人故居中的一種選擇。
總之,保護名人故居,這是文化的傳承,是后人的責任,也是一種領導藝術。希望人們多一點智慧,讓名人故居,妥善保護,各得其所,可別像李伯元故居那樣,掛了保護之牌,卻未得保護之實,還拖了市政建設的后腿。但愿李伯元能早日不與“挖雞眼”者為鄰
【來源: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