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購形同捐贈
不管“綠電”還是火電,所產生的電力是相同的,并入電網后更是分不清你我。所不同的是,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生產的綠色電力成本較高,如目前上海太陽能發電成本是火電的10倍,時下大力推廣的風電成本則是火電的2倍左右。而對于每度多花0.53元的“綠電”用戶來說,只是名義上買到了“綠電”,真正到家門的電力和其他家庭是一模一樣的。
據悉,愿意購買“綠電”的上海居民,每年最低認購額度為1200度,也就是說每月要多支付53元。至今,上海已有800多戶居民認購“綠電”,這在市經委高級工程師陳振千看來,從無到有本身就是一個可喜的進步。通過提倡居民自愿認購“綠電”,有利于提高公眾環保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向居民推廣“綠電”的象征意義遠遠大于所看得見的實際效益。
企業認購應占“大頭”
在國外,“綠電”發展初期,大部分由一些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出面認購來分攤成本。去年,上海也推出了“綠電”認購辦法,對15家認購企業頒發榮譽獎牌和證書,符合條件的“綠電”用戶可在產品上使用綠色電力標志。今年,認購“綠電”的單位比去年多了5家,但總體上來說企業用戶在現階段還是一個值得挖掘的市場。
國外一些購買“綠電”的跨國公司,往往將此作為塑造企業品牌的一部分,而有些準備買“綠電”的企業往往想多些“特權”。當他們得知購買“綠電”后,既不能享受稅收等“實惠”,也不會放寬對企業的排污限制后,紛紛打起了退堂鼓。
期待建立長效機制
時下,上海“綠電”只占全市發電量的萬分之二,未來5年這一比例將增長到1%,越來越多的“綠電”雖然可因規模生產降低單位成本,但不斷上升的總成本還面臨誰來消化的問題。去年尚未認購的部分“綠電”電費,目前暫時由電力公司墊付,但在今后更需要建立一個長效的“綠電”機制。
僅靠單位和個人的社會資助來發展“綠電”是不夠的,國際上普遍采用政府補貼、強制電網公司收購高價“綠電”的形式支持新能源,并主要通過兩種方法消化“綠電”成本:一是通過立法,將“綠電”高出常規電力的成本由所有用戶分攤;二是引入“綠電”機制,激發更多用戶的認購熱情。
推廣“綠電”,最大的得益者是全社會每一個人,因此所花成本也不能由部分熱心人來承擔。據悉,每度風力發電就可相應減少960克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創造出至少0.25元的環境效益。如何讓“綠電”有個良好的生存發展途徑,需要大家的支持。
(來源:新民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