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開展動物疫病整治
2011年04月19日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4月18日電 據農業部網站消息,農業部今日發布《關于開展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嚴厲打擊牲畜耳標管理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加強追溯體系中央數據中心建設和管理,全面總結完善追溯體系建設工作。
通知稱,近期,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專題報道了《“健美豬”真相》,反映出牲畜耳標在管理和使用上還存在一些問題,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對推進追溯體系建設的明確要求,農業決定在全國開展追溯體系建設專項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嚴厲打擊牲畜耳標管理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當前,一些地區還存在調運無耳標生豬、經紀人花錢買耳標、產地檢疫、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和屠宰場等環節不嚴格查驗耳標等違法違規現象。各級畜牧獸醫部門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深刻認識這類問題的嚴重性,認真梳理省、市、縣三級牲畜耳標簽收、入庫、發放、領用登記管理制度,落實責任人和責任制度。對在牲畜耳標監管工作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監督執法人員和其他有關責任人,要依照相關法律和農業部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我部對牲畜耳標各環節管理的有關規定,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養殖、運輸、銷售、屠宰等環節存在的出欄牲畜不佩戴耳標,產地檢疫、屠宰檢疫和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不查驗耳標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倒賣、偽造、變造耳標的,要依法嚴厲打擊。對在產地檢疫環節發現未佩戴耳標的牲畜,不得出具動物產地檢疫合格證明。對在屠宰場和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發現未佩戴耳標的牲畜,按《畜牧法》第六十八條規定進行處理。
通知指出,要切實加強追溯體系中央數據中心建設和管理。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牲畜耳標管理等工作,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要進一步加快追溯體系中央數據中心建設進度,及時匯總各省牲畜耳標采購佩戴、移動智能識讀器采購庫存、業務信息數據上傳以及耳標生產企業產品質量問題等方面的情況,認真分析當前牲畜耳標管理和追溯體系建設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通知還要求,全面總結完善追溯體系建設工作。各省要認真分析在追溯體系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對下一步更好地推進本省和全國追溯體系建設提出具體意見和建議。要重點總結本省追溯體系建設在組織管理(包括具體承擔機構及職責劃分等)、中央和省級財政資金投入、牲畜耳標和移動智能識讀器等相關設備招標采購和使用、牲畜耳標發放佩戴管理制度建立、業務信息數據上傳、養殖檔案建立、省級數據中心建設等方面的情況,以及目前追溯體系實際運行情況、所發揮的作用和存在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