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第一次鴉片戰爭以來我國社會面臨的主要歷史課題就是實現從傳統農業社會向現代工業社會的轉變。面對這份“沉重的”歷史遺產,我國人文學者紛紛從對儒學的批判和改造中尋找實現社會現代化的途徑。他們從大多數人的行為受到文化傳統和抽象的人文理論支配的假定出發,把儒學描繪成一種對人們的現實行為起決定作用的重大的現實社會因素。這種風氣從“五四”一直延續到現在,并使儒學批判工作一直具有很強的“火藥味”,而這是得出正確結論所本應避免的情形。例如,任繼愈寫道儒教“是一種禁欲主義”,雖然宋明理學“不講出世,不主張一個來世的天國,但是卻把圣人的主觀精神狀態當作彼岸世界來追求,這和禪宗主張在塵世中成佛是完全相同的”;[注一]包遵信斷言,儒家“是一種倫理本位主義”,“它所體現的思想結構及其代表的價值系統和現代化是逆向的精神力量”,“這以為從鴉片戰爭以來的無數事實所證明。”[注二]而當代“新儒學”代表人物之一的牟宗三先生,則把儒家的“仁”規定為“由于調護安頓我們的形而下的自然生命而顯示出的道德生命”,認為我國傳統文化不僅可以而且應該在保持儒家核心觀念“仁”的前提下,通過容納西方的“分解之精神”和“社會集團意識”來實現科學及國家制度的現代化。[注三]
筆者認為,這種做法對于儒學可能并不是最恰當的,因為儒學傳統即使它很強大也并不能對人們的行為起決定或支配作用。現代心理學的研究成果證明:人的行為從本質上講并不受某種理論或學說的支配,而是個體內在多種需求動機和外部環境力量(自然條件、社會規范、以及外界對個體欲望的滿足程度等等)共同作用的結果。同樣,決定一個民族歷史發展進程的因素也不僅僅是該民族祖先創造的個別理論體系或某種文化傳統,而是該民族的政治、經濟、文化、歷史機遇以及自然環境等多種力量組合的結果,其中自然環境和政治經濟規律以及重大歷史事件對歷史的影響,要遠比任何一種學說或文化傳統更具有決定意義。相反,物質生產方式及人類生存的外部條件的顯著變化(如經濟制度的變革等等)常常給人們的精神世界帶來巨大變革。是否可以提出另外一種假說,對于現代人而言儒學和其他學說一樣只是一種思想資料,而不是某種社會勢力。即使某種群體行為偶爾具有儒學的某些特征或以儒學的某些語言作為“旗幟”,也不會是儒學本身傳播的結果,而更可能是個體及群體存在的內在需要的表現。基于以上認識,本文的主要旨趣在于通過對先秦儒學天道、人性、倫常三個主要環節的分析考察,試圖比較清楚的勾勒出先秦儒學的內在邏輯結構,以及該體系對于現代人的價值及缺陷。
一、“道”----先秦儒學的基本前提
先秦儒學和老莊學派不同,表面上并不把“道”作為主要的理論基石。例如孔子本人很少談論“道”,在《論語》中談“道”的地方遠比論述“仁”的地方為少。倒是子思的《中庸》對“道”的內涵作了比較清楚的論述。但實際上“道”作為人生正確行為準則的本體和終極根據這一點,無論對于先秦儒學還是老莊學派都是一樣的。
《中庸》說:“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對于這句話,朱熹的解釋是,“喜怒哀樂,情也。其未發則性也,無所偏倚,故謂之中;發皆中節,情之正也,無所乖戾,故謂之和。大本者,天命之性,天下之理皆由此出,道之體也。達道者,循性之謂,天下古今之所共由,道之用也。此言性情之德,以明道不可離之意。”(朱熹《中庸章句》)這兩段話中至少有以下幾點值得注意:
1、喜怒哀樂等情感因素還未顯現出來時超然的精神狀態屬于“中”的范疇;這些情感因素分化顯現后的狀態及其行為如果符合宇宙萬物的演化節拍,不存在不順及混亂現象的性狀屬于“和”的范疇。
2、“中”是宇宙的基本屬性,也就是“道之體”(或曰“天命之性”)。天地萬物生存演化的基本法則就是從宇宙的基本屬性“中”中派生出來的。而“和”是天地萬物生存演化的基本秩序和途徑,也就是“道之用”,是萬事萬物達到及體現“中”的基本情形。換句話說,“中”是宇宙的基本性質和靜態存在;而“和”是天地萬物相互依存的基本秩序和動態行為。用現代人的眼光來看,“和”是儒學對宇宙客體的動態行為及普遍秩序等感性存在的經驗描述,而“中”是儒學從上述經驗出發對宇宙本性所作的理論推測。
3、子思把人生的最高目標規定為中和二字,“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其實就是把人類主體所蘊涵及表現的“中體和用”的思想推到了極致,認為這樣就能達到“天地位焉,萬物育焉”的理想境界。由此可見“中和”二字在先秦儒學中的重要位置。
仔細推敲這兩段話,子思和朱熹的論述并不一致。如子思只是把“中和”看成天地萬物的基本性狀和正常秩序,或者天地萬物順利發展的必要條件和“正態存在”(相對于乖戾、不順等不正常狀態);而朱熹從子思“大本”“達道”的描述出發,進一步賦予“中和”以唯一的、至高無上的宇宙本體論意義。前者是一種尚未與“事實”完全脫節的經驗描述,后者是一種純粹理論意義上的抽象推演。這一點很可能是朱熹的杜撰,因為在《論語》、《中庸》、《孟子》等著作的其他地方孔孟和子思都很少談論宇宙和“道”的性質。而且,子思“達道”的稱謂也不是“天下古今之所共由”,而很可能只是現代語匯中“康莊大道”的意思。但即使如此,把“中和”思想作為先秦儒學的哲學基礎和邏輯前提仍不會有錯,因為假如“中和”不是一種邏輯前提,即:如果“中和”不是天地萬物的基本性質及正常法則而只是一種特殊范例的話,那么,以“中和”思想教化人的儒家就會成為一種讓人無法理解的工作。
這里需要說明,子思的“中和”概念并不是宇宙各個組成部分之間彼此“平等”的均質的劃一狀態,而是既包容事物兩極或多極豐富內容而又極其推崇和諧及秩序的整體模型,而這也正是以系統論為代表的我國古代文化和以原子論為代表的西方文化在整體構成模型上的主要區別。關于這一點我們在下面還要提到。在這里我只想說明“中和”思想這種哲學模型的提出,說明我國古人很早就注意到了把個人和社會作為一個有機系統完整地予以保留和光大的必要性,并努力尋找達到這種目標的方法和途徑。這一點,可能是先秦儒學對于現代人的主要啟迪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