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態環境的改善不能以犧牲農村生態環境為代價
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日前批評說,現在有的城市綠化建設中存在“高價建綠”的不良傾向,高價購買大樹古樹,保證不了成活率,造成巨額的資金和生態浪費。要堅決制止這種急功近利、貪大求洋的做法。
仇保興的批評,切中時弊。這幾年,不少地方,尤其是一些大城市在建設“森林型生態城市”的口號下,熱衷于“大樹進城”,將那些在深山老林里生長了幾十年甚至數百年的大樹搬到城里,尤其是一些房地產“大盤”,以百年古樹為“賣點”,幾乎正在成為標榜生態小區的“模式”。一些城市把無數大樹搬進城市,短時間內形成“城中森林”,設想很是誘人。然而,姑且不從社會的層面討論問題,僅從自然的角度看,這種行為本身就是違背生態規律的。城市建設需要科學發展觀作指導,城市綠化也有其自身的規律。據林業專家透露,近些年來,不少進城的大樹成活率很低,只有30%左右。為了使移植進城的大樹成活,需要為其“吊水”、“打針”,甚至蓋起“空調房”,24小時不間斷地噴水保持水分。考慮到70%的大樹最后還是成了干柴,可以想象這“高價建綠”的代價有多么昂貴。
問題更嚴重的一面,還在于大樹進城實際上是一種對生態和農村的雙重掠奪行為。首先,城里人為了綠化和美化自己,把農村生長了數百年的大樹“買”到了家門口,而且只有30%的成活率,這意味著當城市人以綠化為名到農村買100棵大樹,其中的70棵實際上是被砍伐掉了,而且城市人買樹不名貴不買,不古老不要,嚴重破壞了原生態的生物多樣性;其次,城市人到農村買大樹,表面上看是商業行為,實際上是城市人利用金錢,將農村最寶貴的資源向城市轉移,這種行為,說輕了是缺乏城鄉統籌的視野,說重了是城市凌駕于農村的自利心態,是對農村資源的另一種形式的掠奪。
城市需要良好的生態環境,然而城市生態環境的改善不能以犧牲農村生態環境為代價。再說,如果農村生態環境惡化了,城市還能“潔身自好”嗎?由此可見,與其說“大樹進城”是“高價建綠”,不如說是“高價毀綠”。城市需要綠色,城市需要大樹,但是城市的大樹還要在城市里長起來。少一點急功近利,多一點實事求是,城市會綠得更快一些。
來源:人民日報華南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