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記者采訪該公司總經理姚曉東時,他露出一臉的無奈。“我廠的社會效益有目共睹,蕪湖市的城市垃圾幾乎被我們全部燒掉,保護了環境,節約了掩埋垃圾要占用的土地。但經營情況卻很不理想,企業虧損嚴重。”姚曉東告訴記者,他們投資2.2億元建成的垃圾發電廠,從2003年3月正式并網發電至去年底,已累計虧損2700萬元。
讓他感到欣慰的是,蕪湖市政府對他們的工作給予了諸多關愛和支持。在得知他們虧損嚴重、難以為繼時,蕪湖市政府決定從2005年10月1日起,把垃圾處理補償標準由每噸8元提高到16元。“要不是政府支持,我們今年的虧損會更加嚴重,遠不止360萬元。”談到政府對他們的支持,姚曉東心存感激。
但政府的支持畢竟有一定的限度,企業繼續虧損在所難免。“關鍵原因是上網電價太低,關聯行業支持不夠。”在談到企業虧損癥結時,姚曉東告訴記者,浙江省垃圾發電廠上網電價統一為每千瓦時0.546元,江蘇省和廣東省垃圾電廠上網電價統一為每千瓦時0.55元,而蕪湖垃圾發電廠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393元,遠低于周邊省份的上網電價,比同城的常規發電企業的上網電價還低。
焚燒垃圾發電,還要在城市垃圾中摻入20%左右的電煤才能達到燃燒值。而垃圾發電企業用煤完全從市場采購,無法享受常規大發電企業重點合同待遇,每噸電煤要多支出150元左右。再者,蕪湖垃圾發電廠啟動、檢修、維護時,需要從電網消耗用電,但卻不能和自己并網的電量進行抵扣,一樣按照工業用電支付電費。如此這般,體現不出有關行業對垃圾發電企業的支持。“如果上網電價得不到政策扶持,得不到電力等有關行業的支持,我們還將繼續虧損下去,直至關門停產。”談到他們的前景時,姚曉東黯然神傷。
日前剛并網發電的安徽馬鞍市山鷹垃圾發電廠就幸運得多。該發電廠由馬鞍山山鷹紙業公司投資建成,主要利用造紙殘渣進行焚燒發電,盡管目前還解決不了城市垃圾問題,但解決了造紙企業自身對環境的污染問題。同時,垃圾發電廠生產的電并網后可以抵扣企業用電量,僅需要與供電公司結算差額電價。據該廠王書記介紹,實際上他們的垃圾發電廠推算并網電價在0.55元/千瓦時左右,對此,他們很滿意,認為既保護了環境,又獲得了效益。
垃圾焚燒發電是對城市生活垃圾進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的最有效的方式,也是發展循環經濟最重要的實現形式。只有讓垃圾發電企業有利可圖,才能引導更多的資本投向這一產業,既可達到保護環境、節約土地的目的,又可實現“變廢為寶”的循環發展之路。
《市場報》 (2006-05-08 第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