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代社會,動物的命運關乎人的道德和良知。從前人們并不認為虐待動物涉及到人的德行,但是,隨著道德眼光的擴大,道德關懷對象的擴展,人類的倫理內容也逐漸從人的利益延伸到對動物的生命和健康也即動物福利的考慮。
動物福利法的起源
在近代,英國人最先把
“馬丁法令”對世界上其他國家產生了重要影響。如,法國于1850年通過了反虐待動物法律。隨后,愛爾蘭、德國、奧地利、比利時和荷蘭等歐洲國家也相繼出臺了反虐待動物的法案。1866年,美國駐俄公使伯格回到紐約,開始呼吁反對虐待動物。在他的努力下,美國迅速成立了“禁止虐待動物協會”,并通過了“反虐待動物法案”。這部法案被認為超越了英國的反虐待動物法令,因為它禁止虐待所有的動物,包括野生動物和家養動物。這直接促進了動物福利的改善,并為進一步思考動物權利問題奠定了基礎。
現在,世界上已有100多個國家制定了《禁止虐待動物法》,動物的生命價值已逐漸被法律所承認。2002年5月17日,德國下議院以多數通過修憲案,在憲法中明文保護動物權。這項與動物有關的法案內容十分簡單,只是對憲法20A條款稍加修改,在“人”字的后面加上了“和動物”幾個字,但卻具有重要意義。這是第一次將動物放在與人一樣平等的位置上,并且以憲法的形式確定下來。這使德國成為歐盟國家中第一個把動物保護列入憲法的國家。
中國動物的福利現狀
從1988年我國《實驗動物管理條例》頒布以來,我國的實驗動物法制建設已經取得了巨大的成績,“九五”期間我國已經頒布了《實驗動物質量管理辦法》及其配套法規,修訂了實驗動物國家標準。北京市率先對實驗動物進行了地方級的立法管理。雖然目前面臨著進一步市場化及與國際接軌的挑戰,但已經初步形成了福利保護制度框架體系。
但是應該看到,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動物福利保護仍然存在著差距,《實驗動物質量管理辦法》雖然要求人們愛護動物,不要虐待動物,但里面并沒有關于動物福利的具體內容,而在現代,動物福利已經不僅僅是一個觀念問題,它是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到了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體現了一個國家社會文明的進步程度。而且隨著我國加入了世貿組織,很多行為都要受到國際大環境的影響和制約。歐盟曾銷毀了一大批從我國進口的肉食品,就是因為我國的食用動物在飼養、運輸、屠宰過程中沒有按照動物福利的標準執行。而在國內,給生豬、生雞注水、灌食的現象比比皆是。然而目前我們卻沒有一部統一的法律來制止這種惡行,保護動物的福利。因此,制定一部專門的《動物福利法》,借鑒國外的成熟立法經驗,構建符合中國國情的動物福利保護法律制度體系是十分必要的。
我國動物福利立法的構建
我國動物福利立法首先應該解決的問題是動物的法律地位。以法律條文的形式規定動物的法律地位,對于虐待動物的行為才能有法可依,在執行的過程中才能強有力地打擊各類違法行為,從而有效地遏制這一現象的蔓延。
(一)立法宗旨和福利標準。動物福利立法的宗旨是讓動物在康樂的狀態下生存,也就是為了使動物能夠健康快樂舒適而采取的一系列行為和給動物提供相應的外部條件。動物福利法的基本準則是:享有不受饑渴的自由、享有生活舒適的自由、享有不受痛苦傷害和疾病的自由、享有生活無恐懼和悲傷感的自由、享有表達天性的自由。這也是目前國際上關于動物福利一致認同的五大標準。
需要指出的是,人類對于動物的利用和動物福利是相互對立統一的兩個方面。動物福利過高,會給生產者或者動物的主人帶來過分的負擔,造成浪費。動物福利不是片面的一味的保護動物,而是在兼顧對動物利用的同時,考慮動物的福利狀況,并反對使用那些極端的利用手段和方式。動物福利法正是基于這樣一個利益平衡的出發點而產生。
(二)立法原則。根據各國現有的動物福利法的歷史及淵源的考察,滿足動物的需求是動物福利法的首要原則。動物的需求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維持生命需要,維持健康需要及維持舒適需要。這三個方面決定了動物的生活質量。動物作為一種生命形式,同人類一樣有著基本生存需要和高層次的心理需要。人為地改變或限制動物的這些需要會造成動物的行為和生理方面的異常,影響動物的健康。只有當上述動物需求得到滿足時,動物才能身心愉悅,享受大自然賦予的生命的樂趣。
(三)立法框架。按照動物的生活方式以及與人類關系的不同,可以將動物分為農場動物,實驗動物,伴侶動物,工作動物,娛樂動物和野生動物。完善的動物福利法應根據不同種類動物的具體特質制定與之相適應的法律。(作者:石麗君 張長青 單位:北京交通大學人文學院法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