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貼牌者多實力不濟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抽查結果,“家樂福”定牌、鎮江市源春肉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水晶肴肉菌落總數、大腸菌群,分別是強制性國家標準限定值的14倍和1.5倍。
僅在今年年初,已有家樂福牌飲用水出現質量問題,歐尚牌洗發水出現脫發現象。本報之前也曾多次收到市民對廣州市多家超市出售“瀝青鴨”的投訴:梁女士吃了在某大型超市江南店買的熟食鴨后,瀝青粘在牙齒上刷都刷不掉,到醫院激光洗牙竟洗出了一粒粒黑色的物質。
超市自有品牌商品為何頻頻“上榜”?業內人士透露,一般有實力、大型的制造商是不甘于為超市生產貼牌產品的,愿為超市貼牌生產的,多是給不起不菲的超市入場費、或是自建銷售渠道不暢通的中小企業,相對而言,這些企業技術設備、衛生條件等都不如有實力的制造商,這就為產品質量埋下了安全隱患。
法律缺位違法成本低
超市自有品牌商品,除這類定牌生產的商品外,還包括現場的自制品,一般以即食食品為主,如面包、手撕雞等。這類超市自制食品更是市民投訴的熱點,問題較輕的如散裝食品“裸賣”不衛生,問題較嚴重的如撕掉過期舊標簽貼上新標簽。今年1月到3月,中國連鎖經營協會對30家典型超市、20位經營者進行調查,發現超市食品投訴一半源于燒烤、蒸煮、涼拌、壓榨等自制品。
對此,中國連鎖經營協會提出申請制定“超市自制食品”國家標準,但豈止自制食品,整個超市自有品牌商品行業目前均無針對性的質量法規約束。據法律專家分析,根據現有法律,超市自有品牌商品出現質量問題的,最高的處罰也只是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而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這樣的處罰,對于家樂福等大公司而言,是不可能發生的。顯然,這樣的處罰力度全無威懾懲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