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城市應對內澇的能力
2011年09月01日
入夏以來,我國多個城市因暴雨出現內澇,一座座現代化的城市變得脆弱而無奈。被稱為城市“良心”的排水系統緣何屢屢經不起考驗?究竟是哪些原因導致城市內澇?又該如何提升城市應對內澇的能力?
筆者認為,城市內澇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老城區的防洪排澇規劃建設標準不高,歷史欠賬較多;二是“重地上、輕地下”的扭曲發展觀和片面政績觀是中國一些城市建設和管理的通病;三是由于很多城區的坑塘被侵占、排水系統沒有實現雨污分流,排水設施老化且不能及時改造和維修,加重了老城區的排水不暢;四是多頭管理、政出多門和問責機制不健全等,使得城市內澇問題未能得到根本解決。有鑒于此,筆者提出如下建議:
一要科學規劃。就目前國內城市的建設水平而言,在改造老城區尤其是新建城區中,影響和制約防洪排澇問題的一個前提和基礎性環節無疑是規劃。綜觀經常內澇的城鎮,大都存在著規劃與決策上的不合理、不科學和沒有長遠的預期判斷等問題。因此,各級地方政府要轉變城市建設理念,認真研究適合本地實際的城市排水規劃方案,根據城市的地形、地貌、規模等因素因地制宜地進行城市排水系統建設,避免重建設輕規劃;城市新區建設、舊區改造以及新、改、擴建工程的排水設施,應當做好雨污分流,不斷提高規劃標準和投入水平,努力從根本上解決內澇之困。
二要堵疏結合。進一步完善城市排水系統,全面提高城市排澇能力;做好汛前城市排水系統的檢修、疏浚等工作;根據城市排澇的實際需求,加快完成城市老城區排水管網以及城市進、出水口的改造;對現有排水設施進行全面維修和養護,做好排澇泵機檢修、泵機前池清淤、變壓器校驗和供電線路檢查等工作,及時更新配置水泵、電機等設備,并指定專人管理,確保汛期城市排水系統正常運行。同時,要加大對人為破壞、占用、損毀排水設施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嚴禁人為侵占城區坑塘等,加大對城區水域的清淤和疏浚,提高城市蓄水調控能力。
三要部門聯動。現代城市管理千頭萬緒,涉及多個部門,城市抗擊內澇的主體也是多元的,解決城市內澇不能依靠某一個部門或采取單一的工程措施徹底解決,需要城市管理者、規劃者、設計者、實施者共同參與。因此,應該形成建委、國土、園林、林業、城管、市政、環保、房管等各部門通力合作、齊抓共管的聯動機制,合力推進城市內澇問題解決。
四要不欠新賬。當前,很多城市的老城區排水基礎設施建設薄弱,排水管網雨污不分流,排水設施破損嚴重,歷史欠賬較多。為了不受老城區規劃和布局的制約,很多城市在發展過程中大搞新城建設,城市擴張迅猛,將大量財力、物力用于新城的地上建設,對地下排水系統有投入但投入不足,有起點但起點不高,導致一些城市“舊賬未還、又添新賬”。很多城市都在建設高樓大廈,但其地下排水系統建設卻裹足不前。因此,在今后的城市建設中必須做到“多還老賬、不欠新賬”,以實現近期消除內澇、遠期雨污分流的目標。
五要綜合利用。有關專家表示,我國開展雨洪水利用還面臨四大缺失:法規缺失、管理缺失、標準缺失和社會參與缺失。有鑒于此,筆者認為,應加快研究相關政策,提高對雨洪水利用工作的認識和重視程度,進一步強化雨洪利用,使城市雨水得以回歸自然,也就是使城區雨水的蒸發、徑流、入滲各得其所,各行其道。建議各地政府考慮出臺激勵政策,鼓勵用雨洪水來灌溉、洗車、沖廁,進行道路清掃和消防等。有關部門應盡快出臺公園、樓頂、綠地等區域雨洪水的利用標準,制定政府管理和經濟激勵并重的城市雨水管理政策,借鑒先進城市的經驗,加快試點建設雨洪水利用示范工程,并加強宣傳引導,有序推進雨洪水的綜合應用。
六要加強問責。城市規劃急功近利是目前不少地方發展過程中的一大弊病。為防止城市規劃盲目、冒進,保障將科學規劃堅持到底,各地應該進一步完善部門協作的城市防汛預警系統和責任追究機制。制定各地防止內澇的應急預案,成立由市政公用事業、氣象局、公安局、水務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的會商小組,建立健全應急預警和處置機制。有必要給城市管理者和相關專家戴上問責的“緊箍咒”,把官員、專家的飯碗和科學規劃、保障實施聯系在一起。只有如此,城市內澇之病才有望得到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