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空氣質量新國標醞釀
2011年11月02日
正當北京近期的陰霾天氣引發巨大輿論質疑時,國家環保部已在著手修訂空氣質量標準,向國際上更嚴格的指標看齊。
這份《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征求意見稿)的核心內容,提出了二級空氣質量的新標準——全天PM2.5(可吸入顆粒物直徑為2.5微米)的含量要低于每立方米少于75微克。
這相比目前采用的PM10(可吸入顆粒物為10微米)的含量要小于每立方米150微克的標準,有了幅度不小的提高。
新標準目前正在各相關部委、各省市區環保部門及部分高校之間征求意見。據本報記者了解,部分環保專家主張盡快實施新的空氣質量標準,比如以可吸入顆粒物PM2.5來代替PM10的監測標準。而各省市區地方政府則由于考慮到實施新標準后,所顯示的各地空氣質量將大幅下降,因而抵觸情緒普遍較大。
全國霧霾天氣逐年增加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醞釀修訂的一個背景是,與空氣質量相關的霧霾天氣,在全國各地呈現明顯增加趨勢。
本報記者掌握的國家氣候中心的一份針對1961~2005年時段的研究報告顯示,全國平均年霾日數呈現明顯的增加趨勢,增長率為1.19天/10年。從年代際變化來看,20世紀60年代年霾日數2.2天為最少,70、80、90年代、21世紀初,日數分別為5.0天、5.2天、5.6天、7.8天,逐年代遞增。
90年代轉為偏多態勢,21世紀初達最高值,其中2003~2005年,霾日數顯著增多,為近45年來霾日最多的三年,2004年為近45年來最高值。
以北京為例,這個城市的陰霾天氣在30年間增加了30天,總數達到60天左右。北京市氣象局的統計是,2011年1-10月份出現霾的天氣達到72次,比如常年(30年)的平均水平23.5次增加2倍,被10年的平均水平35.4次增加了一倍。
導致全國霾日數增多的原因,氣象專家們普遍認為與大氣排放污染物增加有關。
“比如北京,霧霾的增加與機動車數量的巨大增長有很大關系。”北京氣象臺高級工程師張明英認為,同時,天氣條件中平均風速減少,導致污染物顆粒難以擴散,也有可能造成霾日的增加。“在地面溫度下降較慢,空氣溫度下降較快時,這些污染物質容易固定在空中,像鍋蓋一樣比較穩定。”
因此,霧霾增加引發了公眾對空氣質量及其監測標準的關注和爭議。近期的一個輿論焦點是,美國駐華大使館每次發布的北京空氣監測數據都比北京官方公布的數字要嚴峻。
如網上流傳的8月14日的數字顯示,北京環保部門給出的監測結果是空氣質量“良”,美國大使館則給出的則是“中等”。10月29日,北京環保部門給出結果是“輕度污染”,美國給出的北京空氣質量是“惡劣”。10月30日,中美監測機構分別給出了“輕微污染”,和“有毒害”的不同結論。
這與雙方不同的監測標準有關。美方是以PM2.5,即直徑為2.5微米的可吸入顆粒物為監測內容。中方公布的數字,是以PM10,即直徑為10微米的可吸入顆粒物為監測內容。
而中國工程院院士唐孝炎認為,霾主要由PM2.5以下的顆粒物組成,PM2.5-10所占份額較小。北京空氣質量指數主要監測PM10的物質,霾監測的次數多,污染加重未必能測到。
這使得采用更嚴格空氣質量監測標準的呼聲在環保學界不斷高漲。
“PM2.5以下的可吸入顆粒物,可以直接被吸入肺部,甚至進入血液,這對人體的傷害極大。國家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大氣部副主任陳罕立認為,”國家需要盡快改變可吸入物的監測標準。“
北京大學環境與經濟研究所的張世秋教授在今年5月份的一次會議上指出,對重要的PM2.5排放源,進行技術、政策分析,對源的排放提出明確的技術要求和政策要求,并盡快將這些要求和政策信號向社會公布,以便企業和個人能夠據此進行行為調整和生產方式調整以及技術轉化等。
新標準實施難 地方抵觸
而此次《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征求意見稿的核心內容,即是將目前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即可吸入顆粒物PM10日含量為每立方米為150微克,改為以可吸入顆粒物PM2.5為標準, 日濃度達到每立方米75微克。
這一新標準,國家已在醞釀未來實施更高標準空氣質量的打算。中國科學院、工程院《中國環境宏觀戰略研究成果》提出, 2030年80%以上的城市達到WHO指導值的第三階段目標值。即M10、PM2.5的日濃度分別低于30微克/立方米、15微克/立方米。
這一新標準在內部征求意見過程中,引起了各方爭議。部分專家和地方環保部門認為新標準實施難度太大。
根據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柴發合的研究,中國空氣可吸入顆粒物2.5如果達到二級標準水平,相當于世界衛生組織指導值第一階段的水平,按此水平,2008年全國城市中只有日照、拉薩、北海等極少數城市能達到此水平。
”世界衛生組織對于發展中國家有3個過渡期,即使對于第一個過渡階段的最寬松部分,PM2.5定的每日不超過75微克立方米,年平均是35微克立方米,我們國家要達到這個標準很難,70%到80%的城市都會超過這個標準。“ 唐孝炎也表示。
更重要的是,在各省市區地方政府看來,如按新標準衡量,各地的空氣質量成績都將大幅下降,同時帶來的環保達標壓力也將大為增加。
以北京為例,在PM10標準的衡量體系下,根據”十二五“規劃,北京需要在空氣中的可吸入顆粒物排放量5年內下降10%。而今年上半年,北京PM10可吸入顆粒物的濃度平均值是每立方米117微克,比去年下降4.9%,空氣質量是3級,基本沒有達到二級的”良“的水平。
而一旦采用上述新標準,則可能意味著北京需要在目前的污染物指數大降低。世界衛生組織第一階段的目標值是,PM10的日濃度低于每立方米150微克,PM2.5物質的日濃度低于每立方米75微克。第二階段的目標值是,PM10的日濃度低于每立方米100微克,PM2.5物質的日濃度低于每平方米50微克。
這表面上看起來,北京已經達第一階段的水平。但此前有說法是,環保部2009年撰寫的 《國家污染物環境健康風險名錄》判斷,北京等10余年PM2.5的質量濃度已經超過了100微克/立方米,顯然,即使PM10到達第一階段的目標,PM2.5需要在目前的基礎上消減25%以上。而要達到第二階段的PM2.5標準,需要消減50%。這顯然難度很大。
因此,各地方環保部門在征求意見中,對新標準的抵觸較大。
針對此難題,南開大學教授白志鵬提出了一個過渡辦法,他建議,可以先設定2-3年過渡期,在過渡期內進一步完善監測和評價方法,各個城市加快工業污染源、機動車排放源等的消減,對顆粒物污染有針對性的實施總量控制。就全國而言,上述新的空氣質量標準,可以按照部分區域,城市群,到重點城市、一般城市,直至在全國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