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只是標空氣質量才是本
2011年12月08日
12月5日,PM2.5標準征求意見結束,環保部透露,民意普遍贊成將PM2.5作為一般評價項目納入空氣質量標準。此外,公眾要求官方及時公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
按照鐘南山教授的解釋,所謂的PM2.5就是可入肺顆粒,可全方位影響人的身體健康。相比之前的監測,PM2.5進入到空氣質量標準,首先意味著一種理念上的認同與觀念上的進步。同時,也意味著隨著媒體報道的不斷深入,公眾對于PM2.5的認知,以及對空氣質量的憂慮終于引發了環保部門的重視。可惜的是,就算是PM2.5納入空氣質量,該標準若要全面實施,也得等到2016年,這個最后截止期限,未免與公眾的要求相去甚遠。
其實,無論公眾知道不知道PM2.5,這種對人體有害的顆粒都是實實在在地存在的。所以,無論是PM10也好,PM2.5也罷,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我們對空氣質量檢測的目的,不是為了創造多少個“好天”去掩耳盜鈴,而是為環境治理提供確切的數據支持,更是對每個人的健康負責。
另外,問題的焦點也并不在于PM2.5作為一種衡量空氣質量的標準何時得以實施,而在于各地能否參照這一標準,切切實實地去抓本地空氣質量治理,畢竟所謂的標準不過就是一個空洞的數據,而那些人眼根本看不到的顆粒,卻可能隨時對人的身體健康造成莫大的傷害。
當下,一個基本的共識是,城市PM2.5居高不下的根源在于汽車尾氣的排放,這不能說沒有道理,但卻不是所有的因素。美國的汽車人均擁有量比我們多得多,但PM2.5的數值卻比我們低2到8倍,這實際上已經說明,汽車尾氣并非致PM2.5升高的惟一原因,同時也說明,相比于美國,我們在治理PM2.5方面還有較大的空間,而不是無所作為。
所以,無論PM2.5何時進入到空氣質量標準之中,成為衡量地方空氣質量的一個硬性指標,各地都有必要把環境治理真正當回事,因為無論是汽車尾氣,無論是對農藥污染以及工業污染,甚至是吸煙,都可能導致PM2.5數據的上升,進而引發一系列的疾病,從以人為本的角度而言,任何有損于人的身體健康的潛在危害,都理應成為地方政府的頭等大事,任何以發展經濟為借口而忽略PM2.5的危害的行為,都是短視的,都是違背以人為本的基本理念的。
我們應該感謝北京這場持續多天的大霧,這場大霧推進了PM2.5標準施行的進程,同時,我們更希望有關部門能明白這樣一個道理,無論PM2.5何時實施,加大對PM2.5的治理力度都是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