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局:將推進渤海環保立法
2011年12月29日 來源:中國新聞網
據海洋局網站消息,國家海洋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連增近日在全國海洋工作會議上表示,將繼續關注渤海環境整治問題,積極推動國家渤海環境保護立法,加強海洋應急管理工作,加強海洋維權能力建設,做好安全、維穩工作。
陳連增稱,多年來,國家在渤海的環境整治上做了很大努力,但渤海的環境問題依然十分突出。近一段時期,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使得社會各界對渤海的生態環境問題的關注度陡然升高,廣大人民群眾盡快改善渤海生態環境質量的呼聲越來越強烈。海洋行政主管部門要肩負起自己的責任,除積極推動國家渤海環境保護立法外,還要從監測、審批和執法3個層面入手。同時還要積極建議環渤海三省一市各級政府,把渤海生態環境保護問題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陳連增強調,近年來,隨著海上開發的廣度、深度和強度不斷加大,各類海上災害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也越來越大。能否妥善處置海洋突發事件已成為檢驗海洋部門履職能力和服務水平的一個重要指標。一要不斷完善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形成指揮科學、反應迅速、處置果斷、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二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預案的可操作性和實用性;三要加強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輿情分析和輿論引導工作。
陳連增指出,當前海洋維權的形勢十分嚴峻,面臨諸多挑戰。海洋系統要統籌好維權與維穩兩個大局,推進維權能力建設。強化維權執法隊伍裝備建設,加快推進維權執法基地建設,及時總結地方海監隊伍參與維權執法行動經驗,充分發揮地方海監隊伍的作用,形成以海區為主、地方參與、聯合維權、有效維權的維權執法工作新格局。
陳連增強調,要進一步做好安全、維穩工作。近年來,隨著海洋事業的蓬勃發展,海洋工作者隊伍越來越壯大,船舶飛機、設備儀器的數量和類型越來越多,既為海洋工作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又對科學發展、安全生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單位、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安全意識、風險意識,堅持兩手抓,既促發展,又抓安全。在涉及行政相對人利益的問題上,要慎用權、善用權、科學用權,妥善處置好利益相關方的利益訴求,力爭把各方利益沖突降至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