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個月集中“打狗”系謠傳
2012-02-02
北京警方辟謠:沒有集中打狗
網傳北京組織為期一個月“打狗”行動;警方回應是維持日常養犬管理
“因為一只狗咬人就要打狗,這種行為太惡劣”,“加強管理就行,沒必要一刀切”,一條關于北京警方開始“打狗”的微博在網上盛傳。昨天,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相關部門回應,近期沒有組織統一行動,管理養犬都是日常工作,且也未超過《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的其他措施。
昨天,一條有關狗的微博轉發和評論過萬,其稱:“因北京朝陽發生狗咬人事件,從2012年2月1日起要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嚴查,對養大型犬、不拴鏈子的犬、無犬證的犬進行嚴格檢查,一經發現,一律沒收。消息確切,請相互轉告!”該微博內容來自北京的一個NGO組織,此后,這條微博內容在養寵物的網友中傳開。不少網友評論,北京警方這種“頭疼醫頭”的管理方式不妥。
對此,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近期沒有組織大規模的養犬管理整治行動,網友所說的“打狗”更是說法不實。
“依據相關規定管理養犬是我們日常的工作,不會因某一事件突然進行。”該負責人說,藏獒傷人事件確實引起了社會關注,全市目前還是存在不少不文明的養犬行為,警方對此的態度一向是堅決整治,但管理措施不會臨時升級。按照相關規定,遛狗時要給狗戴上犬鏈,城區重點地區禁止飼養大型犬,養犬人如果違反規定,肯定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北京市農業局報告曾指出,北京的犬只數量逐年增多,登記犬數量已達95萬只,尚有100萬只左右沒進行登記,犬只傷人事件時有發生。
《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
第七條本市東城區、西城區、崇文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朝陽區為重點管理區,其他區、縣為一般管理區。
重點管理區內的農村地區,經區人民政府決定,可以按照一般管理區進行管理。一般管理區內的城鎮和人口聚集的特殊區域,經區、縣人民政府決定,可以按照重點管理區進行管理。
第十條在重點管理區內,每戶只準養一只犬,不得養烈性犬、大型犬。禁養犬的具體品種和體高、體長標準,由畜牧獸醫行政部門確定,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