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增長與環境保護既依存,又矛盾。在不同的發展階段,這種依存和矛盾又各有側重。允許一些地區的GDP零增長甚至是負增長,似乎是對環保的優先選擇,卻未免會在實際操作中流于形式。
所謂“短期行為對環境造成破壞”,其根子在于政府官員貪大求快,追求眼前政績。如果對政府官員的考評晉升仍以“經濟發展為中心”,又有幾個官員天真到樂于將“GDP負增長”的報表如實呈上?相反,GDP零增長和負增長可能成為政府推卸環保責任的借口。
還有一種思路,就是在對地方官員的考核中加上一些GDP以外的指標,比如環保達標率、社會發展指數等。最典型的做法就是曾經被許多地方視為法寶的“一票否決制”。然而,這種看似嚴厲而全面的做法在“數字出政績”的文化下衍生出另一種對策:做假。今年全國“兩會”關于“十五”的工作報告就提到,在過去的5年中,沒有完成預先目標的大多與環保有關。可見當年眾多官員“環保不達標就摘烏紗帽”的承諾大多不了了之。
GDP零增長或負增長對生態保護究竟有何意義,不妨還是回到“因地制宜”這句老話。對于那些因生態價值不可復制而禁止開發的地區,最佳的保護辦法就是順其自然。在這類地區討論GDP無異于鼓勵“破壞性開發”。而對于那些已經在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中付出“環境代價”的地區,GDP零增長或負增長未必是件好事。沒有經濟的持續發展,環境的治理和保護只能是一句空話。關鍵還是找到經濟與環保和諧發展的平衡點,使環保成為經濟發展的自身要求。放眼全球,越是經濟發達的地區環保的意愿就越強,而其對環保的投入也越大。
地方政府在環保問題上的“短期行為”無非出于無知或者無畏。減少無知靠引進科學決策程序,聽專家意見少犯傻,走程序避免“長官意志”。解決無畏則要改變“只對上負責”的官員考核體系。只有當公眾在環保問題擁有更多的話語權時,決策才能從長計議。畢竟,一群人同時犯錯誤的機會要比一兩個人犯錯誤的機會少。
《華東新聞》 (2006-05-29 第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