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麋鹿、江豚等將實行重點保護
2012年05月17日 來源:金陵晚報
金陵晚報記者從江蘇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了解到,《江蘇省野生動物保護條例(草案)》昨天已正式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提請審議《江蘇省野生動物保護條例(草案)》首次提出對分布在本省境內的麋鹿、丹頂鶴、江豚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應當采取特殊措施,實行重點保護。此外,在野生動物集中分布區域進行項目建設或者開發利用,應當進行野生動物生存環境影響評價,對可能造成野生動物生存環境嚴重破壞的項目,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批準。
為了調控種群數量,對于非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應當允許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狩獵和捕捉。
為此,《江蘇省野生動物保護條例(草案)》專門規定了野生動物獵捕管理,設定了年度獵捕限額制度。
隨著時間的推移,野生動物資源會發生很大變化,有些列入名錄的野生動物種群數量因放流、馴養繁殖而持續快速增長,有些未列入名錄的野生動物因遭到嚴重破壞,種群數量不斷下降甚至瀕臨滅絕。因此,及時調整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可使江蘇省野生動物資源得到有效保護、持續利用和科學管理。
對此,《江蘇省野生動物保護條例(草案)》審查意見的報告提出,建議條例草案增加:“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管理制度,并根據野生動物種群數量市級變化情況及時對名錄作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