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減排何處拓展空間?
2012年07月02日
“‘十一五’我國主要污染物減排幅度大、削減總量大,取得了巨大的成績,但主要是靠末端治理實現的。如果仍主要依靠污水廠、火電脫硫設施,未來減排空間有限。”中國環境科學院副院長段寧在日前舉行的“環境管理與技術評估國際學術交流會”上指出,技術性清潔生產應成為“十二五”減排的重要抓手。
末端方式減排還有多大作為?
末端治理投入高、潛力有限,發達國家減排的主要途徑是清潔生產,末端治理是輔助手段
“如果再主要依靠污水廠、火電脫硫設施,‘十二五’減排不會再有大的作為了,因為末端治理的潛力已經挖掘得差不多了。”段寧提醒與會者。
他介紹說,從日本經驗看,他們前后經歷了10~15年的時間,取得了污染治理的良好效果,污染物排放實現大幅下降。“為何我們用了幾個10年,仍然沒有遏制住污染持續加劇的態勢?”他表示,我國仍處于經濟高速發展的階段,污染控制有一定的難度,但這并非全部的原因。“我們走了一條和日美等發達國家不同的治污路線,這是值得反思的。”
“十一五”時期,我國累計新建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2000余座,增加了5.32億千瓦的脫硫機組裝機容量。目前,我國77%的城市生活污水得到處理,82.6%的火電機組配備脫硫設施,比例都已超過美國。而2010年我國煙氣脫硫機組的比例要比2009年的美國高出32%。“我們取得了很大的減排成績,但主要是依靠末端治理實現的。”段寧說。
而另一方面,末端治理還存在成本、費用較高的問題。“十一五”期間,我國減排投資超過8600億元,其中4500億元用于設施建設,3600億元用于運行投入。
但從日本的經驗來看,則剛好相反。從1976年到1986、1996年,在這兩個10年間,末端治理對日本二氧化硫減排的貢獻從25%降低至15%、10%,所占比例越來越少;而清潔生產的貢獻率則逐步上升到90%。1976年,日本北九州地區的二氧化硫排放為2.75萬噸,到上世紀90年代,排放量則只有600多噸,其中,75%的削減來自于實施了清潔生產。
段寧說,無論是污水處理廠還是火電脫硫,多年來,其末端治理的技術進步是比較慢的,效率提高也很有限,污染物削減很難有10倍、幾十倍的提升。而生產過程的改變則完全可以實現這樣的效果,一個革命性技術的出現可以徹底革新整個工藝,可能不再產生某種污染物,或是大幅削減污染物的產生量,這樣的案例不勝枚舉。
清潔生產出現哪些偏差?
企業源于外部壓力的較多、主動實施的較少
“有句老話,最先進的污水處理廠處理不了最落后企業排放的污水。減排重要,但污染物的減產更重要。”段寧表示,根據國外經驗,要真正實現“十二五”減排目標,主要精力應當放在清潔生產上,特別是要放在對生產過程主流設備工藝的改造上。
但從目前情況看,清潔生產在中國的實施出現了一些“偏差”,結果不令人滿意。段寧介紹說,我國2007年、2008年通過審核的清潔生產方案超過10萬個,實施9萬余個,平均投入只有4萬元左右,絕大多數是管理型方案。
據了解,清潔生產在發達國家有著完整的發展階段,美國、歐洲國家污染治理首先是對企業主體生產工藝進行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大幅度削減污染物的排放,然后才實施以加強管理為主的清潔生產。“他們上世紀80年代已經經過達標排放階段,工藝設備已經較為先進,這才開始了以管理為主的清潔生產。”
而上世紀90年代我國引入清潔生產理念時并沒有將國情差異做分析比較,全盤接受了以管理為主的清潔生產模式,跳躍了以企業主體工藝提升為主要內容的階段。在“十一五”三大減排措施中,也把清潔生產納入到管理減排中。現在國內對清潔生產的普遍認識是管理方面的無低費方案。
“完善管理最多可以減少10%~20%的排放。如果不改變設備工藝,還是非常落后的水平,再科學的管理也沒有用。”中國在清潔生產上的“本末倒置”,導致目前的實施呈現出數量多、質量差的局面。重管理、輕技術,給企業生產、減污實際幫助少,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源于外部壓力的較多,主動實施的較少。
段寧表示,未來減排戰略中,對污染物產生量的削減更為重要。只有工藝裝備的提升、實現現代化,生產過程的污染物削減下來,我們的減排目標才可能順利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