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9- 09:16:41
張雪忠教授(上海)
太湖藍藻事件已經過去了三個多月,最終只有幾名低級官員受到了“嚴肅查處”,而這些人其實并無足夠的權力和資源防止藍藻事件的爆發。人們似乎不再會追查:巨額的治水費用是如何被使用的?宜興市是如何獲得“國家環保模范城市”稱號的?人滿為患的環保部門到底在做些什么工作?在居民喝到臭水之前,水質監測機構為何毫無察覺?l
不過,人們似乎也并非毫無所獲。至少,曾被許多媒體譽為“太湖衛士”的吳立紅已經鐺鋃入獄,有些人總算在出了一口氣的同時,也松了一口氣對吳立紅的審判據說完全是依法公開進行的。但人們卻無法理解,宜興市法院為何既要“依法公開”審案,又要禁止人們(甚至包括吳立紅的多名親屬)入場旁聽。人民法院的審判竟會公正到不敢見人的地步!
在中國,熱心公益的人往往下場凄慘,那些挑戰權力的人最終都會被帶到重重黑幕之后,孤身一人赤手空拳去面對全副武裝的權力機構。這其中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在一個缺乏政治自由的社會,政治權力被少數人壟斷,統治者往往享受著豐厚的“統治紅利”(只要稍微考慮公費出國和公款消費在國家財政支出中的比重,或是國家干部公費醫療所占全國醫療資源的比重,人們便可知這一紅利有多么優厚)。對統治紅利的貪戀,使統治者既看不到國家和民族的整體利益之所在,也不愿按這種整體利益的要求行
出于對被統治者的恐懼,統治者總是希望整個社會人與人之間相互疏離。讓人們專注于私利,是在人與人之間制造隔閡的最佳途徑。統治者不愿看到被統治者相互愛護,更不愿看到人們擺脫私利轉而關注社會公益,因為統治者最害怕的便是被統治者開始染指國家和社會的管理
在專制社會,統治者與被統治者涇渭分明,兩者之間缺乏有效的政治溝通渠道。統治者最關心的并非國家與民族的前途,而是不遺余力地撲滅對權力的任何挑戰。因此,公共權力的濫用即使造成了駭人聽聞的苦難,人們也難以看到正義的伸張。而一旦有人敢于對權力發出挑戰,“法律”則必然會毫不手軟地迅速出擊。
只準埋頭尋覓食糜,不準抬頭仰望星空;將專注于私利的人稱為良民,將熱心公益的人視為刁民甚至罪犯,這就是專制社會最重要的道德。這一法則必然使利己主義日益風行,人們對他人的苦難麻木不仁,對社會公共事務漠不關心。
看清了上述法則,人們就不難理解,吳立紅為何會身餡囹圄,教育部為何對民間助學行動總是耿耿于懷,山東壽光市民自發組織的“暑假巡河防學生溺水”活動為何被當地民政部門叫停……專制社會對待言論自由和結社權的態度,為上述分析提供了最佳驗證。在一個幅員遼闊的國家,言論自由和結社權對民族的團結和繁榮極為重要。分布在全國各地的民眾,不可能當面討論重要的社會問題。以新聞及出版自由為基礎的言論自由,能夠使四散分布的民眾經常保持思想的溝通和感情的共鳴,并在全社會培養一種緊密團結的共同體意識。 .
結社權的行使能夠將各自為政的個人,出于共同的志趣團結起來。多數個人的相互協作,既可以使他們完成單個人無法完成的事業,也可使他們抗拒單個人無法抗拒的不公。言論自由有助于協同人們的思想和感情,結社權則有助于統一人們的目標和行動。
言論自由和結社權這種對整個國家和民族極為有利的作用,恰恰是專制社會將它們視為洪水猛獸的緣由。因為,在一個存在言論自由和結社權的社會,被統治者將不再是軟弱無力的一盤散沙,因而也不可能任由統治者隨心所欲地驅使和奴役。
摘自【新加坡海峽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