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一點兒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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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立紅,曾被人大命為環保衛士。以敲詐勒索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一份和當地政府的環保合同是最主要的罪證。
中國的大環境我們都有點數,這種草根斗士被黑,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做法,也不是第一次。我也不想下主觀論斷,萬一吳立紅的確是敲詐了政府呢?
但是有些蹊蹺的事情,我還是有些疑問的。
首先是新華網的一篇報道
江蘇宜興農民吳立紅因敲詐勒索罪被判刑三年
新華網 2007-08-11 12:07:00
[財經新聞/資訊搜索引擎]江蘇宜興農民吳立紅涉嫌敲詐勒索、詐騙一案,
注意新聞中的紅色字眼。根據我在NYT上找到的可靠資料和可靠視頻證據,所謂的公開審理,眾多吳立紅的家屬只收到了兩張進審判庭旁聽的門票,父母想聽庭審都被法院拒之門外。可笑的是,進去聽庭審還要門票,恕我無知,學了兩年法律不知有這檔子事。而吳立紅的妹妹,因為氣憤不過在庭審的時候于法院門外大聲主張自己的權利,要進去旁聽審判。里面的審判員估計受不了吵鬧,竟然出來和解,讓她進去了。既然貴法院號稱按照規章辦事,怎么可以半途放人家進去呢?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嗎?
而據吳立紅的親屬說,吳立紅被逮捕的時候,不曾看見過任何的法律文書,所有的這些做法,怎讓人不懷疑這義正嚴詞后面的惡心嘴臉?
而事實上,那份合同的簽署也是有原因的。因為長期為了太湖水的污染問題與當地的企業斗爭。我們知道,為了各自的利益,企業和政府勾結的做法在中國是很普遍的。一個要利潤,一個要政績。現在有個草根出來橫插一刀。是怎么也要搞死你的。于是,吳立紅丟了工作。于是,吳立紅的妻子也丟了工作。于是,各家企業尋求與他合作。于是,吳立紅因為經濟實在太拮據了,不顧朋友的勸告,在合同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而我們偉大的人大,在除了發布文件鼓勵百姓舉報污染企業,或者授予一個P用都沒有的“環保衛士”頭銜之余,能不能實實在在的給人家一點斗爭的本錢。或者實實在在做一些事,健全一下丑陋不堪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