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臺生態公益林管理辦法
2012-08-14
8月9日,記者從省林業廳了解到,為進一步規范生態公益林管理,河南省日前印發了《河南省生態公益林管理辦法》,經核查認定的公益林不得擅自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或改變其性質、用途的,須報原認定部門批準。《辦法》的出臺,填補了河南省生態公益林管理工作無專門規章或規范性文件可依的空白。
生態公益林在涵養水源、防風固沙、促進農業生產和糧食安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目前我國尚無專門的生態公益林管理法規。
《辦法》規定,公益林區劃界定經國家或省林業主管部門核查認定后,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應與林權權利人簽訂公益林區劃界定書,區劃范圍不得再擅自調整。
為加強對生態公益林的保護,《辦法》還規定,禁止在公益林內放牧、開墾、采石、挖沙取土、堆放廢棄物,以及違反操作技術規程采脂、挖筍、掘根、剝樹皮、過度修枝等毀林行為。嚴格控制勘查、開采礦藏和各類工程建設等占用征收公益林地。違反《辦法》致使生態公益林資源遭受破壞的經營主體或個人,將根據破壞程度,依法承擔責任。
該《辦法》將于今年10月1日起執行。